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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一点都不想单独对上小丑,他对自己的能力,和对小丑作妖的技术有着十分充分的了解。但没有办法,谁让蝙蝠侠不在,夜翼重伤,如果罗宾还是不肯站出来,那么哥谭警方将独自面对那个疯子,天晓得他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夜翼和他说过,阿卡姆精神病院对于小丑来说,就相当于一个旋转门,他不是不能不出去,只要他想,他总有办法。但小丑反正也没什么地方可去,没什么事情要干。人生目标除了制造混乱,大概就是和蝙蝠侠做对,但即便是作对,也不能天天干,小丑毕竟还是血肉之躯,他也要消停一会儿休息的,于是,阿卡姆就成了他休息的地方。
所以,一般小丑越狱,就是说明他休息完了,酝酿了半天,又想出了什么“奇妙主意”来和蝙蝠侠玩游戏。平时的小丑已经唯恐天下不乱了,憋了半天憋出大招的小丑就更令人头痛。
罗宾抵达了中心广场,小丑穿了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紫色西装,站在最醒目的舞台上,装饰风格是一如既往的浮夸游乐园风,旁边的小丑女拿着大锤子,痴迷地看着西装小丑装模作样地给人们鞠躬,一点都不畏惧面前的警察们。
他的面前是一个舞台麦克风,广场后方的大屏幕直播着他的脸,据戈登警长所说,小丑黑进了所有媒体线路,现在哥谭市民打开任何一个频道,都是小丑这张惨白可怖的脸庞,还有绿得发亮的头发,夸张地滑到耳朵后面去的红色口红,一咧嘴就能看到一排排鲨鱼般白黄相间的牙齿,发出尖锐的“哈哈哈”笑声。
纯粹的小丑个人风格,可是他到底想干什么?秀一秀自己的绿头发吗?除了小丑女还拿着武器外,他们身边没有任何一个小丑帮的暴徒,小丑更是没有拿任何威胁性的武器。
“哦,各位哥谭的市民,晚上好。”小丑猛然出声,喇叭发出刺耳的嘈杂声,刺得人耳朵鼓膜都要破裂,“我要先来自我介绍一下,我……等等,你们应该都认识我对不对?毕竟我是哥谭的好市民,小丑先生,我的脸一年要在电视台出现好几次。”
小丑像莎士比亚戏剧舞台上的男主角一样,异常矫情地捧住了自己的胸口,露出了“忧郁”的面容,当然再别人看来,就只剩下诡异,他咏叹般说道:“我知道,我知道,知名人士总有各种烦恼,一出门就会被人认出来,这点我就不得不佩服小蝙蝠了,他只要把挡脸的东西一拿,就没人知道他是谁啦!”
绿头发的疯子发出歇斯底里的笑声,仿佛在说什么好玩极了的事情:“所以,蝙蝠侠在哥谭那么多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