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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婆有在,理所当然地都在。
脸皮很厚的刘铮哥帮我点了招牌起司蛋糕,还有一杯不怎么样的咖啡。
“你活下来了。”刘铮哥一点也没有感到不好意思:“简直跟诗一样。”
跟诗一样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
如果真的像一首诗,也是一首烂诗。
“我无所谓。”我切着蛋糕,跷着腿。
“杀手不是征信社,通常我们不搞侦探的事。只是这次雇主给的资料,我不需要请鬼子调查就知道她要找的人是你……”刘铮哥笑着说,只差没有比手划脚:“你说有没有这么巧?”
“我说我无所谓。”我是说真的,我真的无所谓。然后咖啡一饮而尽。
刘铮哥递给我一个纸袋。
“很好,那我们就继续公事公办下去。”
那里面装了谁的照片,我无所谓。
是土豪劣绅抑或是贩夫走卒,我无所谓。
在哪里杀他,我无所谓。
什么方法什么时候什么特殊要求,我都无所谓。
我只要可以把枪里的子弹都射出去就行了。
我想机会不只是留给准备好的人,还是留给真正渴望机会的人。从那一天起我决定自己找自己的麻烦,每一次,每一次我都尽其所能地招惹不该陪葬的人。
如果能遇到刚好巡逻路过的警察就更好了,纵使没有一次令我感到威胁。可以可以,我当然可以承认我喜欢看着那堆无辜的人被卷进别人的悲惨命运里,仿佛我跟我的子弹所制造出来的不公平越多,就越能够稍微平衡一下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不正常的极端美好似的。毕竟那种美好多不真实啊,所谓平凡快乐的人实在不该存在的不是吗?
那太不合理了,接近虚构,虚假。我得一枪一枪把他们从我眼前击碎!
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回到我说故事的了。
还记得吧,我正坐在首尔一间百货公司挨着大片落地窗的咖啡店,一边用手指敲着早已喝完的咖啡,一边欣赏那群警察跟医疗人员为我的杰作忙进忙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哈哈。
现在的我已经干了三年又三个月的杀手,“火鱼”这个代号成为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只要我的手上有两把枪,以及无限多的子弹,我有自信能大摇大摆到任何一个地方干掉任何目标——这也是江湖上对我的评价。
我好像渐渐披上了传奇的色彩。
是吧?像我这种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