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 大练武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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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竟然说自己适合练大锤,莫非是因为自家打铁几百年。遗传下了适合抡锤的肌肉基因所致。
但是杨潮还不太信服:“何以见得?”
老金道:“大人骨骼坚硬,必有勇力,然筋肉纹理粗短。却无长力,是以习勇猛爆裂之大锤,胜过其他兵刃。”
杨潮不由惊讶,对老金这种单凭肉眼区分肌肉纹理的本事,感觉到不可思议。
后世的科学研究,人类的肌肉纹理确实有不同类型,肌肉纤维粗短的爆发力好,肌肉纤维顺长的耐力就好,因此不同人种擅长的运动就不同。以身体素质出色的黑人为例,肯尼亚等非洲东南热带的黑人矮瘦。肌肉纤维细长型,因此善于长跑。马拉松总能拿奖;东部和北部非洲的高大黑人,肌肉纤维粗大,爆发力强,在百米等运动中称霸一时。
好吧杨潮承认,选兵之法需要眼力,或者说经验,那些经验往往无法言说,而又被戚大帅这样的富余经验的人当做理所当然不需要专门讲解,所以杨潮无法单凭一本书就练出戚家军来,当然如果长久的摸索,也是能够将经验积累下来的,有个两三年应该能够学到戚家军的精髓了。
见老金说的有理,杨潮终于信服,就按老金的来。
于是八百士兵,包括以前的老兵,全都重新编排,最好的弓兵苗子去练射箭,枪兵苗子练大枪,刀盾苗子练刀盾。
单单在练武方面,老金的经验完爆杨潮,没有什么好跟人家争辩的。
于是几天后,一组组重新编选的队伍就分选完毕。
老金却只有一个人,先从枪兵开始训练。
杨潮动了个心眼,哪怕不适合的人,练一练也应该没有坏处,于是就让所有人都跟老金练大枪。
老金练大枪,跟杨潮练枪兵不同,杨潮直接就上刺杀,觉得刺杀的稳准狠就足以杀人了。
可是老金却不让士兵刺靶子,而是一个个站马步端枪。
杨潮不由担忧,因为谢飞端枪就端了四年,当然那种端枪跟老金现在让士兵摆出的样子不同,谢飞那种是练武的武师端枪,一手持枪尾端,用手臂将枪持平,要练到单手持枪纹丝不动的程度。
老金现在让士兵端枪,不过是摆个架子,顶多算得上是持枪。
就是将枪横持在身侧,弓步向前随时做出刺杀的准备,跟杨潮以前练的分列式——预备差不多。
但杨潮还是跟老金好好谈了一番,老金说他不是要这些人端枪几年,只是调整一下他们姿势中的谬误,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