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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查斯特斯的办公室摔门而出,
办公室的各位都被这震耳的一声吓了一跳,
浑身发抖,坐在工位上想拿起桌面上的水杯,喝一口水,
压一压心中的怒火。
拿起水杯,里面一滴水都没有,
气不打一处来,
杯子被我一拳敲碎。
碎片飞溅,有不少扎进了手里,
而我像是感觉不到疼,
唯一的感觉就是温热的血从皮肉间涌出。
身旁的人见到这一情景,全都从座位上弹射起来,
“快来人,开车送米队去警局包扎!”
我举起那只已经被鲜血包裹的手,
缓缓摇手,示意不用。
查斯特斯站在他的办公室门口,
没有要上前查看的意思,
或许是了解我的性格才这么做。
因为我确实是一个如果在气头上就不愿意和任何人交流的人,
过多不痛不痒的关心都不如让我一个人清静清静来的实在。
“小张...”
我的语气明显无力,
一直闭着嘴用鼻子喘着粗气,
感觉脑袋缺氧,晕乎乎。
“诶!”
小张条件反射似的答应,
可这次的表情少了平时听到我下命令时的坚定,
多了些担心。
“我要自己开车去医院,一旦案件有进展,
务必联系我。”
“是!”
我用另外一只手撑着桌边,
缓慢起身,随后大步流星朝着警局大院里我的车子走去。
有着轻微洁癖的我那一刻已经不在乎血是否会弄脏我的车,
现在我的脑袋里充斥着查斯特斯刚刚和我说的话,
可是开车最避讳的就是不专心,
何况我又是个只要找到出发点就可以想个没完的人。
右手受伤,那我只好用左手单手开车,
我觉得值得庆幸的是S市医院离警局的距离并不算远,
完全可以说在保证路上的三个信号灯都是绿灯的情况下,
简直就是一脚油门就到目的地。
而今天不知可不可以说我自己水逆,
连着三个都是红灯,
气的我想狂砸方向盘上的喇叭,
奈何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