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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直到凌晨三点,艾莲才回到宾馆。他很喜欢欣赏夜晚北京城那份独特别致的光纤景象——不像美国的夜晚,要么死寂,要么喧哗。这个钟点,只有十字路口的黄灯一个劲儿的闪烁而已,他无心流连,急匆匆地穿过条条街道。
在刚才的会议中,后半段他始终一言不发,似乎和众人格格不入。除去陈芳心底的悄然变化以外,那些曾经合作数年的老友——老贺、老雷——特别是刘队,都对这种略有些隔阂的情景感到有些不是滋味。人们总是这样的,一如他们先前对麦涛的不友好——那是因为学者和警察是有所区别的——可是当更严重的分歧到来之后,比如说带有美国气息的艾莲登场后——他们又急不可待地与先前的敌人握手言和了。
“人,多少都有些欺生的毛病!”也许这句浮在陈芳心里的结论最有说服力。她回忆起初中刚转到新学校的时候,所有同学看待自己那种既新鲜又敌视的目光来。是的,人,一旦形成了团体,总会养成欺生的毛病。然而她错误地估计了刘队的心理,事实上,刘罡明有他处于队长地位的为难之处——为了保证团结,就不得不牺牲一些,比如说你永远不要展现出偏袒之情!尽管他很想,却不能将目光再次直勾勾地看向艾莲,只能在会议的最后,简单的征求了后者的意见。关于第二天的调查行动,艾莲似乎十分知趣地没有提出任何反对观点。会议就此终止。刘队原打算悄悄留下艾莲,虽然鉴于他的身份,歉意的表达不能太直接,但总比什么都不说要好。可对方混在警员中,很快离开了,犹豫半晌,刘队还是没能说出来。
艾莲走得很快,于凌晨三点来到宾馆门门口,站在那里的门童,忙不迭推动旋转门。艾莲从他的眼里读出了好奇,便点头一笑,不等对方开口,迅速穿门而过。服务台的两位女孩儿,在艾莲走过后,低声地交头接耳:“这帅哥真是个警察吗?我看不像,警察都是挂相的。”
“就算他不是,可也跟警察的关系密切,你没看见吗?刑警队长都跟他形影不离的。”
“哇,真刺激……”
三楼走廊冷冷清清的,客人们也许睡着,或者干脆换房了——有谁愿意睡在尸体的附近呢?更何况,这一层里还住了个“警察”。
掩好房门,他卧进沙发里,为了不打扰可能熟睡中的其他客人,他没有洗澡。连鞋都没脱,拉了另一只沙发垫着双腿,准备打个盹。
就在这时候,房间里的电话突然刺耳地响起来。
会是谁呢?都这么晚了?艾莲把腿撤下来,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