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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的名号响亮起来,甚至超过了我的父亲,那个极其受人敬重的老将军。
是的,他受人敬重是应该的,而我只是凭借着某种手段罢了。
这种手段不是万无一失的,我一直小心翼翼在朝中遮掩,没想到还是被一个人找到了蛛丝马迹。
那人不是旁人,而是将军府的世交之子,当朝最年轻的状元郎商不换。
他是商相爷的儿子。
那个人太过聪明,一旦我和匈奴的联系被他抓到罪证,我和我的岳家军就完蛋了,所以我提早一步和商相爷说,说商不换因为嫉妒我,意图陷害我。
商相爷是父亲的至交好友,他对我一向多有照顾,几乎没有怀疑就相信了我。
而后,我眼看着那个极其聪慧的状元郎伤痕累累,像条丧家之犬一样离开了长安,去到城郊荒山之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便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回来的。
没想到他的到来,那么猝不及防。
远离朝堂的他竟然还有那么大的能量,收买了边关守将,让他在岳家军出城大战之时趁机关闭了城门。
好在两军乱战之中,我成功地找到了乌极,跟随他回到了匈奴。
也许商不换的目的不是要我的命,而是让世人都看到我和匈奴勾结的真面目,让商相爷知道他是清白的。
我偏不让他得逞。
为此,我割下了乌极的人头。
但我还是输了。
那个温婉贤惠的庄家小姐,在我不在长安的这一年,竟然和商不换生成了情愫。
也难怪,是我为了掩人耳目假装战死的,她一个好端端的黄花大闺女,凭什么为我守节?
如果是我想象中那个庄婉仪,成为将军府的一品夫人她应该感恩戴德,的确应该为我守节。
可惜她不是。
不一样的她,也有不守规则的资本。
我并不气恼她喜欢商不换,我气恼的是在我活着回来之后,她还是嫁给了商不换。
金卫吾亲自护送轿撵,都没办法接回她。
那一刻我明白,我是真的失去她了。
长安城的最后一役,败局不算太意外,那或许是我欠商不换的。
但我的确还不想死,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直以来我以为自己的做法是在保护我的下属,保护岳家军,根本就是笑话。
在最后关头,我拿他们当成垫脚石,换了自己一个人的远走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