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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从高级妓|院走出来,心满意足的搂着一个漂亮的妓|女,这个男人不是别人,就是拿了小玫瑰钱的革命者。
小黄莺注视着男人离去的影子,忽然笑了,大笑,笑完又哭,哭得声嘶力竭。
最后,她烂死在了街头。清晨,扫街的人,忍受着恶臭,把她抬到了乱葬岗,一丢了事。
至此为止,本文的主人公,这条狗,也已经很老了,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一条的狗的生命最多十三四年,跟一个妓|女的职业生命相差无几。它目睹了小玫瑰和小黄莺的一生,它被她们喂过、抱过、养过,它也怜悯过她们,痛惜过她们。
但它的遭遇要比她们好得多,它有一身漂亮的白毛,所以很受人喜欢。它的主人也从‘清吟小班’的这一位换到那一位,无论哪一位都缺不了它吃喝。哪怕它要死的时候,也有人抱着它,怜惜它,老鸨还准备出钱给它买个棺材。
死之前,这条狗忽然想起了自己的前生。
“哦,我想起来了。”它想,“我上辈子似乎是个人,来自百年之后,那个时候的华夏没有妓|女,没有妓|院,也没有这些活得连狗都不如的玫瑰和黄莺。”
也许是因为心有所感,也许是因为写文章已经有经验了,雪兰写得很快,二十万字的小说,加上精细修改,她只花了两个月,每次送给杂志连载的篇幅就有三万字。
如同《射雕英雄》,雪兰也给这篇小说配上了一首歌,歌名叫《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这首歌原本是讲述恋爱心情的,但雪兰给这首歌改动了几个地方后,就把它改成了一首怜惜‘玫瑰’的歌曲。
而且雪兰也找到了歌曲的演唱者,那位盲人歌女,正是她要找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