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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觉得这位韩晓飞先生很有个性,他似乎把她当成了什么说客,目的就是要求他们一家饶恕那位娴荏小姐。
她本身只是作为中间人替他和木家牵了一下线,问问是否可以见个面。至于他家是否见面,如何选择都是他们自己的事,倒也没有必要觉得她是在偏帮谁。毕竟从道德层面上,没有女人会支持小三,哪怕木家的女人也都恨不得跟那位娴荏小姐老死不相往来。不过既然已经误会了,解释似乎也是徒劳的。
但人家毕竟费尽心思给她画过这么多人物画像,尽管是误会,可是惹恼了人家却对不起这些精心绘制的画卷,雪兰觉得,或许应该跟这位先生见个面,哪怕是亲自谢谢人家的画呢。
可是还没等她写信邀约,家里就遇到了一件大事,雪兰所有的心思都被这件事占据了。
三月的一个清晨,三姐和雪兰吃过早餐,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去了。
可是雪兰中午回家后,却惊奇地发现三姐和许编辑都在。
李氏一见雪兰,就急急忙忙对她说:“五姐,刘家找来了。”
雪兰愣了一会儿,回答说:“找来就找来,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怎么发现咱们的?难道是娘去北方巡演的时候,被熟人认出来了?有这么巧吗?”
民国时期交通不便,通信设施简陋,哪怕李氏北方巡演这么高调,通阳那边也不可能知道家里有个逃妾当了女明星。照片虽然有,但印刷在报纸上的照片,几乎都是一团黑,根本看不出人样。而且这个时代有其封闭的特征,比如古代只有杀人越货的坏蛋,才会被政府画个画像,四处张贴捉拿告示呢。所以能经常把大头照在报纸上影印的只有几类人而已。一、坏人。二、死人。三、政客。
而民国时期,买卖人口虽然依旧司空见惯,可明面上却是被禁止的,刘家有李氏的卖身契不错,可惜是大清朝年间的,还能管民国的事吗?而且逃妾这种事实在没法子放在明面上说,已经是民主社会了,就算要买卖人口,也讲究个你情我愿,所以找来怕什么,就算他们告到法院也没用。至于雪兰和三姐,那就更不用怕了,先不说她们的户口都跟着李氏,连雪兰今年都满十六岁成年了,根据民国的法律,她们属于自由的成年人,又不靠家里吃饭,实在没有必要去怕他们。更何况她还是个有名的大作家,有人要收拾她,先看自己脖子够不够硬吧。
三姐摇摇头说:“今天我跟报社的人出去跑新闻了,结果在市政大厅门口遇到了咱们二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