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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罪得到了赦免,事先却从来不问他们到底伤害了谁。他毫不迟疑地宽恕别人,仿佛自己是主要的当事人、一切伤害案件中首要的受害者。只有他真的是上帝,因而每一桩罪都触犯了他的律法、伤害了他的爱时,这些话才有意义。出自上帝之外的任何人之口,这些话在我看来都只会让人感到史无前例的愚蠢自负。
然而,就是他的敌人,在读福音书时通常也不认为他愚蠢自负(这是这件事的奇特、重要之处),不带偏见的读者更不这样认为。基督说他“柔和谦卑”,我们相信他,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倘若他只是一个凡人,从他的话中我们就最不可能得出他柔和谦卑的结论。
在此,我希望大家不要像有些人常做的那样,对基督作一些极为愚蠢的判断。他们说:“我乐意承认耶稣是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但是我不承认他是上帝。”这种话我们不应当说。耶稣所说的话倘若出自一个凡人之口,你就不可能称他为伟大的道德导师,他不是疯子(和称自己为荷包蛋的人是疯子一样),就是地狱里的魔鬼。你自己需要选择,这个人要么那时是、现在仍是上帝的儿子,要么是疯子,甚至连疯子还不如。你可以把他当作傻瓜关押起来,把他当作魔鬼,向他吐唾沫,处死他;你也可以俯伏在他的脚下,称他为主、为上帝。但是,千万不要说他是伟大的人类导师这类的废话(这样说,你还以为是对他的抬举)。他没有给我们这种选择,也无意于做一位伟大的道德导师。
完美的赎罪者
这样我们就面临着一个可怕的选择,我们谈论的这个人要么那时是(现在仍是)他自己所宣称的上帝,要么是疯子,甚至连疯子都不如。我认为他显然不是疯子,也不是魔鬼,所以,只能相信他那时是、现在仍是上帝,不管这显得多么奇怪、多么可怕、多么不可能。上帝以肉身降临到了这个敌人占领的世界。
这一切目的何在?他来做什么?教导人们,没错。但是你一旦阅读新约或其他基督教著作,就会发现它们一直在谈论另外一件事——他的死和复活。很显然,基督徒认为死和复活是他一生的核心,他来世间的主要目的就是受苦和受害。
我未做基督徒时认为,基督徒首先应该相信一种解释基督之死的意义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背弃了上帝,加入到大叛贼一边,上帝为此要惩罚人类,基督甘愿代人类受罚,上帝因此宽恕了我们。我承认,我过去认为这种理论极不合理、极其荒谬,现在我的态度稍有缓和,但这不是我想说的主要内容。我后来逐渐明白了,无论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