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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高大,一身的腱子肉,自己从军中挑的,大多都是更接近百姓的体形,与他们就这么打起来,自己一方无疑是极吃亏的。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拿下眼前这个身形最高大彪悍的摊主,他与跟前最擅长近身格斗的军候交换了个眼色,便如出鞘的剑一样,齐齐地欺身到那人跟前。
那人反应极快,眼看着来不及操起案板上的刀,便挑了近前俩人中最弱的韩翊先下手,他一把扯过韩翊的胳膊,极快地就要把他摔倒在地。
但是跟前的军候却是个身经百战的,他顺手抓过那大汉跟前最趁手的剔骨刀,一手制住那大汉的另一支胳膊,一手把那刀架在他脖子最脆弱的那一块,还往下切了那么一点点,直唬得那大汉放弃了几乎已经着地的韩翊。
韩翊一个鲤鱼打挺,便稳住了身形,同时夺过那大汉手上的长刀,护卫在俩人的身后,防着被人偷袭。
那大汉并没有服软,他冲着市场上的其他人吼道,“兄弟们,咱什么时候受过这窝囊气?死不要紧,干他!”
周遭的人见那大汉那样说,便活了心思,往近里冲了过来,一个个地要与韩翊俩人玩命。
那军候把那剔骨刀再往深里切了点,这时那大汉的脖颈处,已经不是方才的粉肉裂开一点点,这时那大汉的伤口处已经微微有了那么点血痕,再往下切,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了的地步。
包括那大汉在内的那几人没想到韩翊俩人会真的敢在市场上往他们人命的程度闹,眼神中闪过犹豫,动作也就迟缓下来。
军候手中的大汉额头上也起了汗珠,稍作了让步,口气却依然强硬,“你我到这市场上来,无非是为了黄的白的,不至于到生死相搏的程度,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少废话,以长生天的名义发誓!不然我俩与你们同归于尽,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不亏,两个以外,就是赚的!”韩翊底气十足地讨价还价道。
“好好,”那人终于开口了,“我以长生天的名义起誓,如若再难为与我起争执的这两位兄弟,就让我全家死绝,跟前的兄弟也一生为奴,永世不得翻身!”
一场争执就这样有惊无险地化解掉了,韩翊见到摊位后的深处帐篷里,齐齐地堆着小山似的羊皮,有毛的,没毛的,各自码得整整齐齐的。
走近一看,这里的,全是不世出的好货色,那羊毫,跟一根根银针似的,还泛着柔和的银光,直扎得人手心痒痒的,任意抽出一件,都能撂那蜀中出产的十里八里的。这种地域性优势,还真是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