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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内的一切景物都是如此的怪异和荒诞。
似乎随时会有什么未知的庞然大物冒出来,一口将她吞掉。
连个挖坑埋自己的机会都不留给她。
总之,现在但凡有一丁点风吹草动,便让她如坐针毡,风声鹤唳。
唯一让她有点安全感的,也就是那至今仍昏迷不醒的青年了。
无论怎么看,野外过夜都不是个怎么明智的选择,但是?
独自去探索这诡异陌生的世界,也绝非什么最优解。更遑论随时还有可能遇到居心叵测的人。
时间倒回两个小时前。
正当庄晓准备离开,寻找出路时,躲在灌木丛后的她,就亲眼目睹了一场谋杀,或者说是抛尸。
那一刻,刚刚滋生出的想独自求生的小人儿秒碎成渣渣。
人往往更容易同情于弱者。
显而易见,这情况不论是单纯的谋杀,亦或是单纯的抛尸,山坡上的那群人也都绝非什么良善之辈。
毕竟哪个善良可爱的人能干出荒野抛尸这种勾当。
也就是说无论是自然环境评估或是人文环境评估,这个世界对她都不算友好。
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恶劣。
外有“豺狼虎豹”环绕,内有横“尸”在侧,人生艰难呀…….
如此境况下,丢掉小命与风餐露宿二者相比较而言,她选择后者。
万一遇到什么野兽,旁边这不是还有一盘荤菜顶着吗!
后来后来的好多次,她都为之庆幸,荤菜醒了,而她尾随荤菜离开了。
不然,他们两个加起来都凑不齐半盘荤菜。
在这个姑娘今天第八次将手指放在她鼻端的时候,霍骁就已经醒过来了。
虽然意识还是昏昏沉沉,不过却也足以让他记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是的,他霍骁,常年战力排名前三的佣兵团队长,对了,现在应该算是前队长了。
居然有一天被人打劫,抛“尸”了。
这要是被他从前的队友知道,怕不是会被人笑掉大牙。
说实话,他一点也不想死。
他想活着。
即使退出佣兵团,从安全区离开,顶着如今破败孱弱的身体,如同废人一样的活着,他依然想活着。
如果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那这世上还有什么可以让他害怕的呢。
在废土,活着,才是最让人生畏的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