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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媒妁之言、下定、请期、迎娶等。
至于还有没有所谓的婿屋,那就得看情况。
在高句丽的许多部落,仍然还有这个风俗。
女婿,是一个免费的劳动力,是住在女方家门外的半个儿子。
但是,这结了婚的女子,其自由度非常之高。
怎么个高法?
这女子虽然已经和婿屋内的男子结了婚,但在没有孩子或者孩子长大之前,还在高句丽法律和乡俗上是自由之身。
自由到什么程度?
还,可以多次婚配。
而那些因为战争丧偶的妇女,更加可以不受限制,多次重婚。
也就是说,这些妇女的男性伴侣,可以有多名,直到她生的孩子长大,愿意到某一个夫家居住,才算建立稳定的家庭。
而在这“稳定”产生之前,这种女人有一个统称,叫“游女”。
因为高句丽的这一群体,根本没有中原地区贞洁观念的禁锢,所以一直被中原汉家将这种婚俗称之为“淫婚”。
“游女”的帽子,只有到和男子离开女家,共同稳定生活了,才能摘掉。
但摘掉摘不掉的,关系和意义都不算大。
高句丽的女性,就是这么彪悍,就是这么超前,就是这么大方。
贵族家庭,汉风影响巨大的,早就没有了这玩意。
因为他们也意识到,这样的风气,很不利于男权社会的养成。
或许,他们也觉得这么做,实在是有点羞耻。
渐渐的,“游女”又变成了社会上一种具有专门身份的女人,游姬!
游姬,就像是汉王朝的“妓”。
但比之更为奔放和自由,在地位上也要高很多。
汉王朝,妓为贱民,属于贱籍。
第一等,是贵籍,以世家大族为籍。
第二等,是良籍,是普通的老百姓。
第三等,是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
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终身为奴。
第五等,是贱籍,这贱户,便是那些妓子、戏子、乐户、丐户、世仆等人。
贱籍,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贱民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这和先民的奴隶制度遗风密切有关。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不能做官,永事贱业,备受歧视。
高句丽的游女、游姬,显然不在此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