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死而复生 (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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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群山之间,犹如日落一样向我们挥手道别。我们经常读到这样的篇章,某种情感日积月累无法释放,在内心深处无限膨胀后沉重不堪,最后只能以死亡的方式爆发。恨,可以这样;爱,也能如此。我们读到过一个美丽的少女,如何完成她仇恨的绝唱《死亡之吻》。为报杀父之仇,她在嘴唇上涂抹了毒药,勾引仇人接吻,与仇人同归于尽。在《红字》里,我们读到了爱的绝唱。海丝特未婚生下了一个女儿,她拒绝说出孩子的父亲,胸前永久戴上象征通奸耻辱的红A字。孩子的父亲丁梅斯代尔,一个纯洁的年轻人,也是教区人人爱戴的牧师,因为海丝特的忍辱负重,让他在内心深处经历了七年的煎熬,最后在“新英格兰节日”这一天终于爆发了。他进行了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次演讲,但他“最后的作品”不是布道,而是用音乐一般的声音,热情和激动地表达了对海丝特的爱,他当众宣布自己就是那个孩子的父亲。他释放了自己汹涌澎湃的爱之后,倒在了地上,安静地死去了。
二十多年前,我在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图书馆里翻阅笔记小说,读到过一个惊心动魄的死亡故事。由于年代久远,我已经忘记这个故事的出处,只记得有一只鸟,生活在水边,喜欢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翩翩起舞,其舞姿之优美,令人想入非非。皇帝听说了这只鸟,让人将它捉来宫中,给予贵族的生活,每天提供山珍海味,期望它在宫中一展惊艳舞姿。然而习惯乡野水边生活的鸟,来到宫中半年从不起舞,而且形容日渐憔悴。皇帝十分生气,以为这只鸟根本就不会跳舞。这时有大臣献言,说这鸟只能在水边看到自己的身影时才会起舞。大臣建议搬一面铜镜过来,鸟一旦看见自己的身影就会立刻起舞。皇帝准许,铜镜搬到了宫殿之上。这只鸟在铜镜里看到自己后,果然翩翩起舞了。半年没有看到自己的身影和半年没有跳舞的鸟,似乎要把半年里面应该跳的所有舞蹈一口气跳完,它竟然跳了三天三夜,然后倒地气绝身亡。
在这个“最后的作品”,或者说“绝唱”里,我相信没有读者会在意所谓的细节真实性:一只鸟持续跳舞三天三夜,而且不吃不睡。想象力的逻辑在这里其实是灵魂的逻辑,一只热爱跳舞胜过生命的鸟,被禁锢半年之后,重获自由之舞时,舞蹈就如熊熊燃烧的火焰,而且是焚烧自己的火焰,最后的结局必然是“气绝身亡”。为什么这个死亡如此可信和震撼,因为我们看到了想象力的灵魂在死亡叙述里如何翩翩起舞。
我不能确定在欧洲源远流长的“黄金律”是否出自毕达哥拉斯学派,我只是觉得用“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