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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灰蒙蒙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味道。街道上满是积水,和没过膝盖的淤泥,车辆和行人早已不见踪影。原本繁华热闹的城市此刻一片死寂,宛如一座鬼城。在这座空荡荡的城市里,只有我和安娜两个人在艰难地前行。
我小心翼翼得踩着没过膝盖的淤泥,一边走一边说:“早知道就不让王伟吃那个巨型葵花籽了,结果吃得休克了。”
安娜摇摇头,苦笑道:“谁知道那么大的毒性呢?咱们还是赶快找到医院吧,要不然王伟真的该扛不住了。”
我点了点头,继续在烂泥里前行。忽然,我感觉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发现那是一只已经腐烂了的手。我吓得连忙后退,差点摔倒在地。安娜也尖叫起来。
我定了定神,再次向那只手看去。那只手已经腐烂得不成样子了,上面布满了蛆虫和霉斑。我强忍着恶心,用木棍把那只手挑开。这时,我发现那只手的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手表的表盘已经碎了,时针和分针也停止了转动。
我捡起手表,仔细看了看。这是一块精致的劳力士手表,价值不菲。我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口袋,继续往前走。
安娜小心翼翼地走过来,脸色苍白。她看着我,声音有些颤抖地问道:“你还好吗?留着那玩意儿干嘛?还不扔了?”
我强忍着恶心和恐惧,回答道:“我没事,只是吓了一跳而已。你呢?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摆弄手表)
安娜摇了摇头,说道:“我没事,就是有点害怕。这里太荒凉了,而且到处都是尸体和残骸。你把那东西收起来吧,我看着总想起那只手。”
听安娜这么说,于是我也只好把手表揣进兜里,然后继续打量着这座城市。
此时昔日繁华整洁的大城市已经变得比下水道还要臭,阳光炙烤在那些烂泥上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味道。这味道更像是在沤肥。现在这座繁华的城市最多的就是苍蝇和蚊子。
我和安娜艰难地在烂泥中前行,每一步都要小心翼翼。我们尽量避免踩到那些尸体和残骸,因为它们腐烂后的气味实在是令人难以忍受。阳光炙烤着大地,烂泥散发出阵阵恶臭,熏得我们头晕目眩。我们的衣服上沾满了泥浆和血迹,但我们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因为我们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找到一家医院。
趟着烂泥前行,眼前的景物开始有些模糊,可还是要勉强振作精神继续前行。
对讲机里传来王伟半死不活的声音:“武廿无同志在吗?收到请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