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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都面目全非,他不可能透过玻璃分得清雨幕里的所有。
唯一一点痕迹是她,他不想去碰。于是远远看着,却一遍又一遍地发现自己只是凡人。凡人就是时光倒流多少遍,历史便会重来多少遍。凡人就是会受伤,有感觉,苦起来被很长的夜淹没与包裹,痛别离,憎爱恨。回首望一望,二十岁以前那样明亮到极致的时光,仿佛是个梦。之前和之后的日子,中间像存着一道跨不过去的鸿沟深崖。唯一存留下来的印记,是她。
为什么是纪翘?这问题很多人问过他,他只回答过一个长辈。在进入这个计划之前,对方就用她的名字作为最后的筹码,说服他加入。
“因为很容易。你见过她,就知道为什么。”
这是很笼统的回答,但也是真的。感知到她的妙处不需要很久,相处半小时足够。她天生的性格是自来熟、人来疯类型的,或者说,看上去自来熟的人。祝秋亭该跟谁说,又该怎么说呢?他很早很早就认识了她。在纪翘中学阶段的时候,他们那时候相识,就像这大千世界里所有的美好相遇一样,因为一些阴差阳错的误会,他莫名其妙地成了“学弟”。
遇见那个时候的纪翘,会发现喜欢她是件很简单的事,被她喜欢也很简单。本来都快了。他离开的时候,决定每个假期回去看她,每天最急的事是看她有没有回复邮件。那时候他父亲去世没多久,看她那些语无伦次的生活记录和照片,已经是生活里难得的慰藉。
他幻想了很多次。等再晚一点,等她上了大学,他就去找她。直到这件事找上了门。命运如密云,不出声时就是在酝酿风暴。每每回看他都觉得无奈,在那个当口,并不知道等着他的是什么,曾经他也离喜欢的人那么近。
几个假期的距离,一段飞机的距离,一个邮箱的距离。但在那些暗无天日的年月里,遍体鳞伤被人一脚踩在泥水里的时候,被恶狗在训练场追到角落撕咬搏斗的时候,他都会留一丝理智庆幸,还留了一点属于她的东西,材质优良不易沾水的照片,裁剪成很小的部分反贴在胸口的位置。最后把他激到发疯的,也是那些照片被发现烧掉。他们要他不是他,要他无限地贴近他需要模仿的人。从那以后,属于她的最后一点东西消失了,物理性质的消失,却让她的面目越发清晰起来。
一点一点地清楚展现在他面前的,是那样深的鸿沟。她早已不是她本身,是他所有可望而不可得的幻梦集合。
祝秋亭也没说过,在她身边出现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