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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做工作,也适得其反。
通过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两个坟都是一个社区的,相隔时间也不远。一个姓石,是急病去世,一个姓汪,是外面自己骑自行车摔死的。半个小时左右,村社的干部到了后,我直接请他们去会议室坐,然后就详细了解死者的家庭成员情况,火化情况?这段地块的征地工作是从去年底就开始了,今年怎么会还埋在需要搬迁的地里?村社是否宣传过征地政策和殡葬政策?
在得到肯定答复后我就说:“马上把相关政策打印出来,我们先去城东街道办,然后再去民政局,只能以民政局的名义下发迁坟通知。”
于是谭卫兵给李主任请示后,就直接找到城东街道办的分管领导苟副主任,说了我的观点以及措施,我们新城管委会与城东街道办一起配合民政局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我的建议是先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然后再发一次,期限分别是十天和三天,也谈了到期强制执行的一些防止不明群众聚集冲击“起尸”的预案。
在与苟主任取得一致后,谭卫兵和他一起去向街道办主任领导汇报。在汇报中,谭卫兵说不仅仅是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还是要配合做工作。我们的包片驻村干部配合民政部门或街道办的民政干部去亲自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还要做思想工作。在我们做工作的同时,还要挖掘他的三亲六戚中是党员干部的,也请他帮忙做一下解释工作,该请外援的还是要请外援。他也说了,等发第二次通知书的时候,谭卫兵也直接上门去了解情况做解释说服工作。然后再和苟主任一起去民政局,找到分管副局长,他们说明来意后,分管领导也同意强制执行,因为城郊全是火葬区,并且东山上有公墓可以埋葬,这样做是直接违反《殡葬管理条例》。
这个具体工作的具体解决措施,谭卫兵也专门向李主任作了汇报。包括目前这两个对象户的亲戚朋友也找到几位,反馈回来的信息是他们不主动迁,也没说要政府补偿的事,当然这件事,谭卫兵个人也不建议给钱买平安,一闹就有利的老办法。因为新城建设还长,这个头没开好后面跟风的我们就没办法解决,按法律法规制度执行,不超规不逾矩就行。李主任说:“这件事情就是按你说的那样有理有节,多次宣传政策,再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最后再依法强制执行。这次强制执行由民政局牵头,新城管委会和城东街道办全力配合,但事实上由你全力推进,等他们主动来做这项工作是不可能的。”
谭卫兵进一步说:“我想把这个强制执行做成标准的强制执行案例,供我们后面遇到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