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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去接?
但是再大的英雄,那也得留着小命去享受鲜花和掌声啊,话本里的哪个英雄大侠不是在打败了大反派之后抱得美人归,有权有势,享受人生的。
再不济,某些写话本的人要剑走偏锋把主角写死赚眼泪,那也该是在最后和大反派同归于尽拯救大家啊,大家一起悼念他,崇拜他的男人恸哭,爱慕他的女人流泪,青史留名,我死了,但我永远活在人们心里。
哪有英雄在一开始就和一群小杂兵同归于尽的,哦还有一群杂毛狗。
说不定连同归于尽都办不到,等会儿这些家伙进来两刀就把他和闷葫芦劈了,然后再把四股的兄弟们干掉,再一把火烧了刑狱,刑狱不追究他守卫不利的罪责都得看在他人没了的份上。
那他还能叫英雄吗,别说英雄了,连狗熊都算不上,充其量只能算是个炮灰。
炮灰是什么,就是那些英雄话本里一笔带过的无名小卒啊,垫脚石啊,连个给你刻碑的人都找不到啊,就算刻又能刻什么?
陆某某,浮泷人,十八岁与一群野狗激战,卒?
那可太招笑了,让他爹娘知道了怕是得连夜把他移出族谱吧。
陆司昂看着一张张狰狞的狗脸,竟是无声的笑了笑。
还是先走吧,反正这些家伙一时半会儿也进不来,明哲保身嘛,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嘞,就算这些家伙进来了也不一定能找得到休息室,找到了也不一定会对四股的家伙们做什么嘛,万一他们只是来偷点金银呢。
说不定我现在给他们拿点钱财,拿点狗食,他们掉头就走,大家和平共处,多好。
而且这些家伙动作这么慢,说不定等不到他们进来,外面兄弟就回来了,那不更是简单就解决了,哪需要我这个新人拼命呢?安心躲着不就好了。
至于闷葫芦这个笨蛋,他非要送死那他陆小爷能怎么办,好话也说了,利害也讲清楚,非要钻个牛角尖,四股人是你亲戚啊这么护着。
本来还觉得他人不错,现在看来只是个蠢蛋。
聪明人管不了蠢蛋死活。
陆司昂思绪纷飞。
好在刑狱的门墙看起来没有偷工减料,任凭黑衣人们怎么劈砍,野狗怎么撕咬,除了火星外,瞧不见半点变化。
就在小泥巴期盼他们能一直这样僵持下去时,一头野狗突然踩上了另一头野狗的背,猛地一跃,而后一头撞在了大门的最上头,重重摔在地上,力量之大,狗脑袋都裂开来,流出白花花的脑浆,显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