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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被用作武器由来已久。拜占庭人是始作俑者,在7世纪就开始使用“希腊火”。他们对这种武器的成分守口如瓶,时至今日,学者们还在就它的性质争论不休。我们只能确定,它是液体,用唧筒喷射,主要用作助燃剂在围城战和海战中攻击木质结构。它这个“火力”不具备如推进剂或炸药这类材料的现代意义。尽管它使人闻之色变,令人感到神秘莫测,但它其实并未产生特别有效的创新成果。它没有像火药的发明那样,带来战争的革命性变化。
不过,火药与它有关,因为现在普遍认为,“希腊火”的主要成分是巴比伦人称为“石脑油”(naphtha)或“燃烧之物”的东西,那是石油渗透到地表的沉淀物。巴比伦人把它看作无用之物。但是,大约在11世纪时,中国人发现,把从当地地表渗出的包含石脑油的物质和硝石混在一起,产生的混合物有爆炸和燃烧的性能。在那之前,中国人偶然发现,在含硫量高的土上烧火,特别是用木炭烧火时会发生爆炸。当纯化硫和木炭粉以及硝石晶体混合起来的时候,就产生了我们所谓的火药。中国人发明火药的时间在950年前后,最初可能是在道观里用来作法。关于中国人在战争中是否使用火药这个问题,众说纷纭。没有证据表明他们在13世纪末之前做出了火炮(尽管早就做出了烟火)。在那之后不久,欧洲也有了火药,也许是炼金术士在徒劳地孜孜寻求点石成金术的过程中偶然发现了它的秘密,而人一旦发现了它的爆炸性能,马上意识到可以把它用于军事用途。至于后来如何发现如果把火药和弹射体装在管子里,点燃火药后产生的力可以把弹射体向着特定的方向推到很远的地方,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但可以准确地知道,获得这个发现的时间是14世纪初,因为1326年的一张图画上画着一个花瓶形状的东西——也许是出自习惯制造此种形状的铸钟工之手——瓶颈处伸出一支大箭,箭头直指着堡垒的大门,炮手正在把火捻凑到火门上去。
到15世纪,制炮技术取得了进步。弹丸代替了箭,炮也变为管状,有时是把熟铁条用铁圈像箍桶一样箍成炮管。不过使用火炮仍然只限于攻城。尽管在阿让库尔战役(1415年)中显然使用了火炮,但它们在战场上除了弄得响声震天、烟雾弥漫以外,没有多大的作为;哪个骑士或箭手若是不巧遇到四处乱飞的流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