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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着一头自然卷,瞪着黑眼珠,用小肉手去拉他的衣角,“哥哥,咱们去买吧,要不就关门了。”
可他并没有要去的意思,只是把她的水壶再一次拧开,让她喝水。
她不死心,继续去拉他的衣角,“那你喜欢吃什么啊?我和你一起去买。”
他最后给她买了一个大棉花糖。
等富文玉回来,他没打招呼就走了,她的棉花糖吃了一半,富文玉难得冲她发火,揪过她手里的棉花糖扔到垃圾桶,“告诉你多少次了,陌生人买的东西不能吃!”她一直是个听话的乖孩子,那天罕见的没有听话,穿着新买的藏蓝色呢大衣,去扒大号垃圾桶。
她那时候记性不好,不记人名,脸也记不太清,只记食物,任何人,必须和吃的联系在一起,才能记得住。见到人第一反应不是王叔叔,而是做腊肠的叔叔,要挠着头想好久才想到这做腊肠的叔叔姓王。
多年后,那张脸她早就记不清了,薄荷润喉糖和棉花糖倒是记得清清楚楚。
她盯着顾垣,这张脸她大概会一直记着。
这跟她喜不喜欢他没关系,跟他在纽约给她买了一杯棉花糖热可可也没关系,不外乎是因为他是第一个让她这么疼的人。
比身上烙十个疤才疼,她才在他身上留下两个疤,算来算去,还是她亏了。
整个过程并没有□□,她只是疼得想死。他的汗淌在她身上,她这么怕冷的人,这么冷的天,脸上竟也布上了一层细细的汗珠,不是热的,是疼的。
后来疼着疼着就麻木了,只想睡觉,明天还要上课,她还有一堆事儿要做,也不知道宿舍办公室会不会发来新的邮件。甜心和罗扬这对神仙眷侣真他妈是讨厌透了,她回去还得免费观看他俩的浓情蜜意。
顾垣用毯子把她裹好,帮她盖上被子,又给她掖好被角,在她额头上还亲了一下。
大年初二凌晨五点,富小景从床上爬起来,去浴室洗去顾垣留在她身上的气味。
五点半她叫顾垣去曼哈顿的唐人街去给她买豆浆,她还要吃小意大利的提拉米苏,浑然不顾现在有没有。
直到顾垣真的走了,富小景把盘子里的薄荷鸡蛋搅碎,又在上面叉了一个纸条:我们完蛋了。
屋里的红色显得很讽刺,她把自己买的花倒进垃圾桶,顾垣送她的大捧大捧的花还在那兀自开着。
她背着包离开时又看了看桌子上捣碎的鸡蛋,自嘲地笑了笑:富小景,你可真他妈幽默。
打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