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抓起来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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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让人诧异的是,这位张园园的大伯不仅不害怕,反而一脸挑衅的表情。
这就让沈笑有些奇怪了,难道这里面有什么他不知道的事吗?原来不是对方也有什么背景,都是普通的农民而已,单纯的就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这个政治部是干什么的,他们只会害怕派出所的人。
只见这位张家大伯,皮笑肉不笑的对沈笑说道:“这位领导,这是我们的家里事,外人不好参与。”
“噢?霸占人家财产也是家里事吗?”
“什么叫霸占?老二的地和房子都是我爸给他的,这都是老张家的,她们两个外人凭什么占着,要是老二有儿子我一句话都不会多嘴。”
沈笑听完张家大伯的谬论,更是被气得笑了起来。
“合着你的意思是说,园园同志和她妈妈并不能继承死者的遗产,反而应该给你们这些外人?”
“对!没错!我是老二的亲大哥,我儿子是他的亲侄子,我们都姓张,这些东西就应该是我们的。”
“呵呵,那我作为警察就要好好给你普普法了。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和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和分配原则如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分配原则?: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遗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特殊情况?: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目前作为第一继承人的张园园和她母亲在并没有放弃继承权利的条件下,你们这些作为兄弟姐妹的,是没有继承权的,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