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家团聚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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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丽丝不理会他嬉皮笑脸的挤眉弄眼,拾起门前的纸笺,看了看,伸手递给他。
“乖乖,光是赔礼的茶点就花了十多两!这还不算被你打坏的酸枝木黑漆雕花大床呢!”李少白咋舌,悻悻地瞥了桃丽丝一眼。
桃丽丝眨眨眼,凑上前,双眼亮闪闪的看着那张纸,好奇地问:
“原来你识字?”
她一直以为灵兽是不会看书也不需要上学的。它们只需要乖乖听主人的话就好。
李少白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着,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不才小可上过几年私塾,识得几个字!”哪个神仙不识字?考进天界之前都要扫盲!学历越高就越得仙女姐姐们的赏识!
桃丽丝心里有些不舒服,想想自己也是血族最高学府的优秀学生,现在却被人当成了文盲!她恶狠狠地瞪着这个沾沾自喜的自大狂,唬道:
“躺下!”
看出对方明显不悦,狐仙大人这回没有再扭扭捏捏地抗拒,乖乖地把五郎由躺椅挪到桌子上,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好。
脖子上传来尖锐的痛感,感受温热的血液缓缓往外抽离的奇怪感觉,李少白微微眯起眼睛,心里思量开了。
力气大,速度快,反应敏捷,带着奇怪的武器,还很有钱……
不怕道士,不会术法,不会变身……说明她即非妖亦非仙。
若是忽略她的容貌,其实,也就是一个能力超强的有功夫在身的人类。
哦,还有一点,饮食习惯与常人不同。
她居然吸血……
是因为体温较正常人偏低的缘故,所以才需要温热的新鲜血液维持身体活力么?
那不就跟蚊子一样?不过,蚊子可没有她那么尖利的虎牙。希望不会在脖子上留下一个红肿的包包才好。
还有,他得好好想一想,以后怎么与这家伙友好相处……
迷迷糊糊的,李少白有些晕眩,竟然就这么睡了过去。
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桃丽丝慢慢坐起来,心满意足地舔舔嘴唇,缓缓张开眼睛,通透灵动的血瞳更明亮了些,宛若纯净耀眼的红宝石。
真是滋味美妙的一顿晚餐……
微微垂下眼睑,看着软绵绵地躺倒在长椅上的男子,桃丽丝被他的奇特造型吓了一跳。
这这……这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是怎么回事?她只是吸多了几口血而已,这家伙,怎么就变成这副德行了?要是就这样出门,还不得吓坏那些胆怯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