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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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的。
以前被逼着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听村里的小媳妇咬耳根子,说什么人家书记家闺女可娇贵了,人家来那个都不用卫生纸的,用镇里百货商店里买回来的卫生棉。
好家伙,那玩意儿白花花的,又绵软,还干爽,用着特舒服,就是贵,一包啊,得好几块钱,没几天就用完了。
这不是把钱往水里扔嘛,哪个用得起啊!
当时听得林秋静那个心酸啊,都是女人,怎么人家就用得起卫生巾,她就得用草木灰呢!
干嘛不让她穿成汪玉玲啊!
听她这么说,苏明川脸色一僵:“我一个大男人,问一个年轻姑娘去借这种东西,你觉得合适吗?”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这是正常生理现象,又不丢人,再说了,这不是你跟那汪玉玲比较熟嘛!”
以前林秋静也不是没打过这主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汪玉玲每次看见她,都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特别看她不顺眼,她就算真开口了,人家也不愿意给她啊!
再说了,那时候她也还不起,哪好意思开这个口啊!
不过现在她倒是明白汪玉玲为什么不待见她了。
这源头还得在苏明川这儿。
这汪玉玲跟苏明川从小就是同学,而且还是这村子里唯二的两名高中生。
既然是来自同一个村的,在学校里,苏明川自然要对汪玉玲多加照顾。
从村里到县城有十几公里的路程,那个时候是没有车的,只能靠双脚走。
汪玉玲家里倒是有一辆自行车给她用,但她一个姑娘家,骑上十几公里的路去上学也是累得够呛。
所以每次上学,苏明川都是跟她一起去的,骑她的自行车载着她。
就这么朝夕相处,少年男女之间肯定要产生朦胧的感情的呀!
要不是林秋静横插一脚,说不定这未来的首富夫人啊,就是汪玉玲了。
难怪汪玉玲这么讨厌她呢,换成是她林秋静自己,突然有个人跑出来抢了自己青梅竹马的男人,她不上前去扇对方两巴掌,都对不起自己。
在小说里,这汪玉玲后来的际遇也不怎么好。
她嫁给了一个在县城的高中同学。
她丈夫原本家庭条件挺好的,公公是县政府里的领导,给他们夫妻俩都在县城安排了工作。
谁知道丈夫不争气,被人引诱着喝酒赌博,在一次聚众斗殴中被人错手捅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