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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忒里蒙,惊得目瞪口呆。
“是的。”他平静地说。
“谁给你的权力?”沃尔特质问道。
忒里蒙的灰眼睛转向他,“我自己。我不需要别人许可。”
“这——这太不合规矩了!巫师什么时候需要雇英雄来帮忙了?”
“在巫师发现自己的魔法失效的时候。”
“不过是一时的挫折,没什么大不了的。”
忒里蒙耸耸肩。“也许,”他说,“可我们没时间一探究竟。你们可以证明我错了,用水晶球或者小鸟找到灵思风。至于我,我了解自己的智慧。智者会因时而动。”
众所周知,战士和巫师向来水火不容。一方把另一方看成些嗜血的蠢货,连边走路边思考都办不到;而这另一方则天生就对那些老是嘀嘀咕咕、还穿着长裙子的人疑虑重重。哦,巫师们说,我们怎么会是这副德行?我们的“男青年异教协会”里不是很风行镶钉护腕、在腱子肉上抹油吗?英雄们回答道,一群软蛋居然也好意思这么说?连女人也不肯靠近,就为了——谁能相信这种事?——为了害怕他们的什么神秘力量会被吸走了。好啊,巫师们又说,说得好,好极了,你们这群只会穿着皮衣显摆的大草包。哦是啊,英雄们说,你们干吗不……
等等等等。这种事情已经持续了好多个世纪,还引发了几次大战,结果就是魔法的谐波害得大块大块的土地变成了无法居住的荒原。
其实那位正朝旋风平原急驰而去的英雄倒是从不参加这类争论,一方面是因为大家本来争论得也不怎么认真,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我们这位英雄是位女英雄,而且是红发女英雄。
说起来,遇到这种时候,读者常有的倾向是回头看看封面画里的人物,然后开始详详细细地讨论皮衣啊、长筒靴啊,还有出鞘的剑什么的。
话里总会钻进些诸如“饱满”、“浑圆”甚至“惹火”之类的词,直到作者不得不去冲个凉为止。
其实这么做简直傻透了,哪个想靠一柄剑讨生活的女人会穿成好像从某高级内衣的品牌目录上走下来的样子?
哦,好吧,好吧。有一点必须澄清,尽管如果暴躁的红发赫瑞娜好好洗个澡、仔仔细细地剪掉许多指甲,再去英雄街上吴宪零开的那家东方珍奇与武器装备商店里挑些皮具,她也可以迷倒不少人,但现在她装备的只是实用的轻便锁子甲、软靴和一把短剑。
好吧,也许靴子是皮革的,但绝对不是黑色。
她身边还有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