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爱与憎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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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儿。大花鸡终于被杀了。这天吃晚饭时,我想起我底大花鸡,我很伤心,我的确不曾在它底血肉做成的好菜的碗里下过筷子。
从此我就知道人底爱是不能及于动物的。我也就无心再和鸡玩了。因为我底小孩子的幻梦已经被打破了。虽然在杀鸡的时候,女佣袁妈,在厨房里念什么‘往生咒’,说鸡被杀了,可以去投生做人,但在我,我每看见它们在活泼跳跃,就想到被人宰割烹好端上桌子的时候,我底小小的心就不舒服了。做了鸡,就命该做人类底口里的牺牲,这大概是自然的事,而且念‘往生咒’的婆婆妈妈们也承认的。然而在我,我实在不忍再和那般只是为了给人类做食物而活着的鸡一类的东西游戏了。
不过我还想着人一定能够爱人的。过了三年,在那个县里荒年来了,有钱的人把米堆在自己家中的谷仓里。穷人们吃草,吃树皮,吃土块,到后来真正吃起人来了。失掉小孩的事,卖小孩的事都是常有的。因为人究竟还不忍吃自己底亲骨肉,别人底小孩倒也不要紧。
我们底衙门里每天煮了十几大锅的稀饭施给穷人。我亲眼看见每天早晨那些瘦得和死尸一样缠着破布的人,拿着破碗碎罐扶老携幼地源源而来,争先恐后,好似奔命一般。照例每人两瓢。从早晨八点钟起一直到下午,每天总有一两千人。有些人来迟了,连一瓢也得不着。这样的施粥又有什么用处?现在我想起来,这只不过是延长他们底痛苦,使他们慢慢地饿死而已。城外野田畔掘了几个大坑,饿死的人一条一条地被抛在坑里,象无数的蛆一样。
你们也许会觉得这太惨了。然而当时还有人借这个机会囤了米,高价出卖,发了大财呢!
我自己没有受过饿,固然不知道饿是怎么一回事。但我也有小小的经验。我从前常在草丛中捉蚱蜢,把它们关在玻璃盒子里。它们底食料是花草,吃饱了便发出‘咱咱’的叫声。有时候我忘记给它们放食料进去,它们便互相吞食起来。有一次只剩下一只的时候,那唯一的胜利者便吃它自己,先从自己底两只后腿吃起。我看见那只吃掉自己底血肉的蚱蜢,我底心都抖起来了。我以后便不敢再捉蚱蜢玩。从这件事我便体验到饥饿之可怕。我想那些饿死的人在断气之先,一定咬嚼过自己身上的血肉!
从那时起,我便知道所谓人们相爱,也只是一些梦话。而且我自己也不能够爱人了。小孩底脑筋固然简单,但对于那些吃草根,吃树皮,吃土块,吃小孩,以至于吃自己,而终于免不掉死得象蛆一样的人,我是不能爱的;对于那般亲眼见着这样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