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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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孩子安静宛若睡颜的尸体,在场不少警员暗暗捏紧了拳头。
“还有秦队,这里的泥地湿润平整,受害人肢体不自然弯曲,鞋底也没有太多泥土,并没有踢蹬痕,衣物纤维有刮蹭痕迹,小腿手臂也有磨损,很可能是被装入后车厢或者行李箱。所以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而是凶手精心选择的一处弃尸地。”
秦居烈他本来是蹲在小尸体身边,深色警裤下的长腿挺拔笔直,隐隐还有肌肉线条,听到这句话他站起来,比旁人都高了半个头,更显鹤立鸡群。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凶手并不蠢,弃尸选择也很聪明。
小河岸距离主要交通道路也远,监控范围辐射不到这里,人迹罕至,看上去就是一片不宜久留、未曾开辟的野林草丛地。
其他人也认同这个看法。
不过也有一点疑惑摆在这里,凶手的弃尸地选择很高明,可隐藏尸体的手法却不是很隐蔽,这里草木丰茂,尸首也没遭到破坏。
如果想弃尸不被人很快发现的话,完全可以选择挖坑掩埋,
这里的土壤本就湿润易挖,
甚至破坏尸身面部,
摧毁容貌不让人知道受害者是谁。
看似高明之处,又掉了一些破绽。
这一点就令人大惑不解,这到底是想被人知道,还是不被人知道。
说起高大的男子。
秦居烈一双锐利的眼落在围观群众中,他注意到一个男人,是报案人的丈夫,“排除报案人和其家属的嫌疑了吗?”
“排除了,报案人是来这里散步遛狗的,属于偶然路过。”
如果不是恰好路过,兴许这尸体要到第二天才能发现,如果其间恰好还下一场雨,许多证据直接就给冲没了。
而且报案人在草丛看到不对劲的东西,连是不是人体模型都不确定,第一时间想的是夺路而逃,打电话报警时也全程语无伦次,事后还广叫人壮胆。就这吓破胆的心理素质,估计也做不到丈夫杀人合谋隐瞒,再伪装成目击证人吧
秦居烈眉头一挑:“那她怎么选在这里遛狗?”
小警员老老实实道:“据她所说,这里偏僻,没多少行人,就可以不拴绳。”
市区有规定,遛狗必须拴绳,否则抓到罚款。不想给钱又想遛狗,可不就想跑远了遛,仗着没人看到。
这理由很有说服力,众人一时无语。
“那我们现在知道了,跟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