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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娇的军犬,半步不肯远离,走过食堂了还追。路炎晨不得已躬了身,手掌在它脑袋上揉了两下:“去吧。”
那满身泥水的军犬呜咽了几声,没动。
路炎晨淡淡一笑,踢它:“不嫌丢人?”
狗又嗷呜一声,这才抖去满身泥水,飞一般追上了自己那群同伴。
回接待室,他去冲干净回来。
小值日送了早饭来。
秦明宇和排爆班班长厚着脸皮,死活要来蹭饭,顺便还带了两瓶酒。
这就算真的告别宴了。
早晨七点多,两个大男人又开始白酒就馒头咸菜,吃起来,路炎晨要开车走,不能喝,就陪着。归晓坐在旁边,一小口一小口吃着手里的肉馅包子,喝了两口白粥。路炎晨短发还半湿着,归晓怕他感冒,将椅背上搭着的毛巾又拿来,给他擦了擦。这么个小动作,看得排爆班班长热泪盈眶的,在队里呆久了看老母猪都是双眼皮,猛见着一个大美女这么柔情似水地给路炎晨擦头发,太刺激人了……
路炎晨倒是好笑瞟了归晓一眼。
要没外人在,历来都是他伺候她,绝没有归晓这么贤惠的时候,也不知太阳打哪边出来了……归晓瞧出他促狭的目光,将毛巾往他膝盖上一放,不管了。继续喝粥。
饭吃到半途,来了两个人。三个男人马上都站起身,叫了声陈队。
为首那个四十几岁的男人眼风凌厉,在看到路炎晨那一刻却笑起来:“赶回来见你一面,也是不容易,”再去看归晓,微微有一瞬的停顿,“这是你老婆?”
路炎晨点点头:“叫归晓。”
归晓和那男人握了手,对方寒暄两句后,又将手倒背起来,打量她:“我这记性应该还不差,你这没过门的媳妇儿,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见过?归晓去看路炎晨,她没印象。
客厅里莫名静了会儿,路炎晨终于承认了:“是见过。”
挺远的一件事,没想到大队长还记得。
要说他们这些人有时候记性是真好,有点儿稍不对劲的事,哪怕发生十几年、二十几年了还能印在脑子里,时隔多久想起来甚至能凭借这么点儿蛛丝马迹和人对上号,比如,他就还记得第一次抓了境外特殊培训的人,有次猛在资料里看到甚至还能记得那人招供时说了什么。可有时他们记性也差,好些人救过老乡,到被人认出后再回想,自己都不记得,比如,汶川地震数万人被调往震区抢险救人,除了一身军装,谁还记得谁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