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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敏锐了——这是严岑的第一想法。
在正式面试之前,严岑曾经看过许暮洲细致的个人资料,其中包括他的生平和至今为止经历的所有人生转折事件。除了从小被遗弃,在孤儿院长大这件事之外,他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常人一样,吃饭睡觉,上学工作,按部就班地进入社会。
他既没有因为身世不同而变成那种情感缺失的异类,也没有什么奋发图强出人头地的惊人之举,整本档案朴实无华。如果非要从他的档案里选出什么亮眼的部分,除了拿过两年奖学金,逻辑推理游戏通关数率是百分之百之外,看起来再就没什么特别的。
但直到现在,他才忽然明白了,为什么钟璐力排众议,非要从世界线里选择普通人进入永无乡跟他一起执行清理任务。
——因为许暮洲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这种敏锐是他的本能,也是他独一无二的天赋。
在这短短两句话的功夫里,严岑心里转过了多少道弯,许暮洲当然不会知道,他这时候正看着严岑脚踝的伤犯愁。
“还是得简单固定一下。”许暮洲说:“不然肿得厉害就不好办了。”
严岑回过神,只见许暮洲已经脱掉了外套,他里面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袖衫,许暮洲侧头用牙咬开了左肩上的缝线,将这一整条袖子撕了下来,看样子正准备给他包扎。
严岑这辈子活到现在也没受到过这种娇花一样的呵护待遇,见状不由得一愣:“不用……”
然而他这句拒绝刚说到一半,就被许暮洲一票否决了。
许暮洲自己也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如果换了平常也就算了,但是严岑好歹是为了他才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受伤,严岑自己可以不在意,但许暮洲心里过意不去。
许暮洲将那只袖筒捋成规整的厚布条,又紧紧地缠在严岑脚踝上打好结,做了个简易的固定。
“好了。”许暮洲拍了拍手站起来,又重新套上外套,才状若自然地开口问:“你准备去哪找线索?”
严岑有些不自在地晃了晃脚腕,将撩起的裤腿晃了下去,才随口说:“看情况吧,如果能找到孙茜的办公室最好。”
许暮洲自己也明白,在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分头行动是最好的选择,他沉吟片刻,点了点头:“那行,我就在这间屋等你。”
许暮洲对自己的武力值很有数,如果严岑不在身边,那他在孙茜手里恐怕两秒钟都活不上,留在屋里以静制动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