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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站在一片山崖上,然后看着匍匐在自己脚下的一幅一幅奢侈的明亮的青春,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很好的记录者,但是我比任何人都喜欢回首自己来时的路。我不厌其烦地回头张望,伫足。然后时光就扔下我轰轰烈烈地朝前奔跑。
我最近一直在写小说,包括出版的和还没有出版的。我一直在编造别人的命运,我躲在他们起伏的岁月中,编着他们的故事,流着自己的眼泪。那些鲜活的人, 总是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一日一日,一夜一夜,他们看着我微笑,忧伤,最后看着我举手把他们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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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看杂志,看到一个学生说,她终于从高一变成高二了,她说开学之后就要和新的学弟学妹们抢食堂里的座位,看着他们充满新鲜感地走在学校里,看着他们在学校的树上刻下 自己幼稚的名字,看着他们,感伤自己的老去。
我看着这段话心里突然被扯得很痛。我突然前所未有地想念我远在几千公里之外的我的中学。很少有人知道它,它不像北京四中黄冈中学那么出名,连我们高三做的参考书上都会 有它们的名字,我的学校很简单,我在里面笑过闹过,风光过,也哀伤过流泪过。去过,也离开过。
我在那里留下了自己单薄的青春, 留下了我十七岁骑在单车上吹口哨的日子。
断,断,断。
我听到时光断裂的声音,在我的身体里,也在我几千公里之外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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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里面的散文.是我在高三的时候写的,那个时候我在学校的老师家住,一个教美声的老师,卓越和我住在一起。只是他中午在那睡觉,晚上他要回家。每天早上我还在睡的时候,就可以听见他开门的声音,然后他放书包,再然后就把还在睡的我打起来。
那个时候我没有把电脑搬到我住的那间房间去,所以我写东西就在纸上乱划。我的老师家有个很小的天井,有风的时候我就喜欢搬张凳子去天井里,然后在白色a4的纸上刷刷地 写。那是我写作生活中惟一一段用手写的时光。于是我也知道有一种东西叫手稿。因为电脑写作一直以来占据了我生活的绝大部分。
一个遗失手稿的年代。
而我,是一个快乐而单纯的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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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里,你们可以看到很多的人,很多很多的人,他们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带来可以分享的举薄的青春,带走我无穷无尽的牵挂。
很多人我不知道他们现在散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