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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付守疆正常时间上班。
一进大楼,就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付守疆清了清嗓子,有点不自在。
“队长,早。”
“早。”
郑云扶了扶眼镜架,“队长,你这一身……”
“怎么了?不合适?”付守疆扯了扯身上略带粉色还带暗绣的衬衫,略微有点不好意思。
这种颜色的衬衫,他绝对不会买,但老婆早上给他的,他总不好直接脱了。
“不,很合适。”郑云连忙道,“我就是觉得挺好看,想问您在哪儿买的。”
“我也不知道,我老婆买的,非要我穿。”付守疆是真心解释,但别人听起来他就是在虐单身狗。
“很好,真的!嫂子眼光不错,这版型很适合您,而且让您看起来年轻了至少四五岁。”郑云真心道。他刚才也是一下看愣了,平常队长就算不穿警服,也都穿得比较正式,衣服颜色大多都是灰、白、蓝、黑系列。
“会不会太轻佻?”付守疆同志走的是沉稳路线。
“怎么会!这颜色染得很好,一点都不轻佻,只是让人看起来更加……青春,对!就是青春!”
于是,今天一整天,副队长的衣服都是整个警局大楼的话题。
“其实说真的,自从我们队长再婚后,他平时的衣着打扮一下就变得有品位多了,以前穿得也不丑,但是……你们懂的,那审美就跟咱们局长一样。咳咳!”叶玲玲后面一句说得很小声。
刘兴飚闷笑道:“我无法想象咱们队长将来秃头的样子。”
“队长头发浓密又硬,应该不会早秃。”郑云认真地说。
唐涵插话:“队长的新妻子是插画师,搞艺术的,审美肯定比队长好。”
“啧,真好。”队里的几只单身狗一起羡慕妒忌恨。
公羊智若有所思地道:“队长再婚娶的这个妻子应该是个很聪明的人。”
“怎么说?”大家一起看向这位队里的智者——自称。
公羊智蔑视众同事道:“你们没看出来吗?队长的衣着变化并不是突变,而是每天都改变一点点,包括他的鞋袜也是,以前他老是穿一双鞋,穿坏了或者换季才换其他鞋,但现在他几乎每天都换不同的鞋子。队长平时根本不是在意这些的人,那肯定就是他老婆给他搭配的。还有他的脸,他皮肤变好不是错觉,而是……他绝对用护肤品了。”
“队长那个钢铁直男会用护肤品?!”吴建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