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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报道说,目前美国单身成年女人在数量上已经超过了已婚女人。这条消息虽然反映了广大老中青妇女感情生活的悲惨状况,但对她们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个好消息:虽然我不如意,跟我一样不如意的很多呀。在一定意义上,共同贫穷才是和谐社会的真谛。
鉴于目前离婚率越来越高,单身成人越来越多,婚姻中各类出墙行为的泛滥成灾,作为一个忧国忧民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我不禁开始思考婚姻制度的走向问题。等到有一天单身成人女性不是51%(今天的美国数据),而是71%、81%、91%的时候,婚姻制度还会存在吗?如果存在,会是什么样的形态呢?
现在有点理智的人都愿意承认,维持婚姻的动力绝不仅仅是“爱情”,那些哭喊着“我不够爱他/她,所以不能跟it结婚”或者“我不够爱他/她,所以要跟it离婚”的人,经常被耻笑为“幼稚”,“琼瑶小说看多了”以及“吃饱了撑的”。那些发出此类耻笑的,也自得于自己的“成熟”、“冷静”以及“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显然,除了“爱情”这样的美好情感,婚姻的动力还包括:第一,孩子的抚养;第二,“亲情”。据说爱情时间长了,就会发生某种化学变化转化为“亲情”。第三,经济上的相互扶持,第四,生活上的互助。就是说,即使没有“爱情”,一般来说,人们也往往会因为以上四个原因而维持婚姻。
但是,不是你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第一,就孩子的抚养来说,随着法律在抚养费、监护权方面的发展健全,DNA亲子鉴定技术的发展;以及儿童保育工作的社会化,孩子的抚养越来越不依赖一个稳定的一夫一妻家庭结构。虽然据说一夫一妻家庭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成天鸡飞蛋打的一夫一妻,很可能还不如各自轻松快乐的单身父母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二,就“亲情’,来说,众所周知,亲情固然美好,但亲情并不是“排他性”的。除非你爸教唆,你不能因为爱你爸就不爱你妈了。同理,如果一夫一妻婚姻充满了“亲情”,“二夫二妻”、“一夫二妻”、“一妻三夫”也可以是充满“亲情”的。
第三,就经济上的相互扶持而言,婚姻的必要性也在衰落。当经济发展使得单个人(尤其是女性)工资提高到了大多数人都能养活自己的程度,当社会的保险福利养老制度完善到大多数人都能“老有所终”的程度,当法律上婚前财产协议、离婚财产协议都成熟到“谁也不可能通过结婚离婚占谁便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