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两个星期,詹米持续康复,我则继续思索。有时我觉得我们一定要去罗马,僭君的宫廷在那里有极大权力,然后我们可以……做什么?有时,我则衷心希望找到与世隔绝的安全地点,过上平静的生活。
那天天气晴朗温暖,排水口下悬着的冰柱不停滴水,在屋檐下方的雪地上留下深陷的水洼。詹米的房门半开着,窗户未关,好让屋内的熏香和残余的病气流出去。
我从门框探头,若他还在睡觉就不吵他,但窄床上却是空的。他坐在敞开的窗边,半背着门,我几乎看不到他的脸。
他还是太瘦,但肩膀在见习修士服的粗糙布料下显得又宽又挺,力量的优美正慢慢回到他身上。他动也不动,稳稳坐着,背挺直,腿弯在凳子下,身体的线条坚定而和谐。完好的左手握着右腕,在日光下慢慢转动右手。
桌上有一小堆布条。他已经拆掉绷带,正仔细检视受伤的手。我停在门口,从这里我可以清楚看见他如何来回转动那只手,小心查看。
他掌心的钉伤复原得很好,只剩微小的伤痕,我很高兴看到这一点。伤疤组织的小红点慢慢就会消失,但手背的状况就没那么理想了。伤口受到感染,变得有六便士硬币那么大,已结的痂和新生的疤交错成一片。
中指也一样,粉红色锯齿状凸起的伤疤组织从第一个关节正下方延伸到指节。拿掉薄木条支架后,大拇指和食指是直的,但小指却弯得很严重。我记得那根指头有三处断裂,很显然,我没有能力妥善接合。无名指接合得很怪,所以当他像现在这样把手摊放在桌上,手指会微微向上翘起。
他将手心向上,轻轻控制指头的动作。没有一根指头可以弯过一两英寸,无名指则完全不动。正如我担心的那样,第二个关节可能永远都不能动了。
他把手翻来覆去,凑到面前看,僵硬扭曲的手指和丑陋的疤痕在阳光照射下特别鲜明。接着,他突然低下头,受伤的手握在胸前,完好的那只手如守护般覆在上方。他默不出声,但宽阔的肩膀抖了一下。
“詹米。”我迅速穿过房间,跪在他身旁,手轻轻放在他的膝上,“詹米,抱歉,我尽力了。”
他惊讶地俯视我,浓密的褐色睫毛上有泪水在阳光中闪耀,他随即用手背擦掉。“什么?”他说,声音哽咽,我突然出现显然吓了他一跳,“抱歉?为什么要道歉,外乡人?”
“你的手,”我伸手摸,沿着手指歪曲的线条轻抚,触碰手背上凹陷的疤痕,“会好起来的,真的。我知道现在看起来有点僵硬无力,但那只是因为被木条固定太久了,骨头也还未完全接合。我可以教你怎么运动和按摩。手指大部分的功能都能恢复,真的……”我不安地向他保证。
他完好的那只手覆在我脸上,阻止我继续说。“你是说……?”他开口,然后停下,不可置信地摇头,“你觉得……?”
他又再次停下,然后才重新开始说:“外乡人,你该不会以为我是为了一只僵硬的指头和一些疤痕而难过吧?”他微笑,但脸看起来有些扭曲,“我或许有些虚荣,但也没那么虚荣——我希望。”
“但是你……”我开口道。他牵起我的两只手,站了起来,也把我拉起身。我伸出手,抚去一颗滚落在他脸颊上的泪珠,拇指染上水汽的温暖。
“我是喜极而泣,外乡人。”他温柔地说,慢慢伸出双手,捧住我的脸,“感谢上帝,我有两只手。我有两只手可以抱你,可以为你做事,可以爱你。感谢上帝,我还是完整的人,因为有你。”
我举起我的手,覆上他的手:“怎么可能不完整呢?”接着我想起比顿的锯子和刀子等各式屠宰器具,然后我明白了。我明白自己在紧急关头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在还没有抗生素的年代,要治疗严重感染,通常就是截肢,或者应该说只能截肢。
“噢,詹米。”我一想通,膝盖便一软,砰的一声坐到凳子上,“我没想过,我真的从没想到这个,詹米。若是我想到了,我有可能也会做。为了救你的命。”我仍然有些惊恐,仰头望着他。
“这不是……所以他们不这样做吗,在……你的时代?”
我摇摇头:“不。有药物可以控制感染。所以我想都没想过。”我突然抬头看他,难以置信地问:“你想过吗?”
他点点头:“我想过。所以那时候,我才请你让我死去。在一阵阵头痛发作的时候,我正在想这件事,然而,只有那时候,我觉得自己无法忍受这样活下去。你知道,伊恩就是这样。”
“我不知道,真的吗?”我很意外,“他告诉我,他的腿是被葡萄弹炸掉的,但我没追问细节。”
“是,他腿上被葡萄弹击中的伤口越来越严重。医生把腿截去,以免血液中毒。”他停顿一下,“整体而言,伊恩适应得很好。可是……”他迟疑一下,伸手拉拉那根僵硬的无名指,继续说道,“我知道以前的他。他之所以能好好面对,只是因为詹妮。她……让他完整。”他望着我,笑得有些羞涩,“就像你对我一样。我不懂女人为什么这么不怕麻烦。”
“嗯,女人喜欢这样。”我轻声说。
他轻声笑着,把我拉近:“是啊。老天才知道为什么。”
我们站着拥抱了好一会儿,动也不动。我的前额抵着他的胸膛,双手环在他背后。我可以感到他的心跳,缓慢而有力。
终于,他动了一下,把我放开。“我有东西要给你看。”他转身拉开桌子的小抽屉,拿出一封折好的信,递给我。
那是亚历山大院长写的介绍信,将他的侄子詹姆斯·弗雷泽,一流的语言学家及译者,推荐给圣乔治骑士,即苏格兰国王詹姆斯。
“那地方不错,而我们很快就得找个地方落脚。可是,你在纳敦巨岩山丘上跟我说的话……是真的吧?”詹米看着我把信折好,开口问道。
我深吸一口气,点点头:“是真的。”
他把信拿回去,放在膝盖上轻轻拍着沉思。“那么这个……”他挥挥那封信,“也不是完全没有危险。”
“有可能。”
他把信丢回抽屉,坐着看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深蓝色的眼睛看着我,一只手放在我脸上。“克莱尔,我是认真的。我的命是你的,所以由你决定我们该怎么做,该去哪里。去法国、意大利,还是回苏格兰。从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的心就属于你。而到了这里,我的灵魂和身体也都在你手里获得安全。你说我们去哪儿,我们就去哪儿。”他轻声道。
有人轻轻敲门,我们像偷偷摸摸的恋人一样迅速分开。我轻拍自己的头发,想着修道院虽然是绝佳的疗养地,却不适合谈恋爱。
一个平信徒经詹米允许后走进来,把一包庞大的皮鞍袋重重放在桌上。“埃尔德里奇庄园的麦克兰诺赫送来的,收件人是图瓦拉赫堡夫人。”他面露微笑,鞠躬后便走出去,留下隐约的海水味和冷空气。
我拆开皮绳,好奇麦克兰诺赫会送什么来。里面有三样东西:一张纸条,既无称谓也无签名;一个给詹米的小包裹;一块处理过的狼皮,鞣皮的味道仍很重。
纸条上写着:“贤德女子乃贵重珍珠,价值犹胜红宝石。”
詹米打开他的包裹,一手握着小小的发光物,疑惑地看着那张狼皮:“有点奇怪。马库斯爵士给你一张狼皮,外乡人,然后给我一串珍珠手链。他标错了吧?”
手链很美,不规则的大颗珍珠串成一条,两端是弯弯的金链子。
“不,他没标错。”我欣赏着那条手链,“手链是配你给我的那条结婚项链的。那条项链是他送给你母亲的,你知道吗?”
“不,我不知道。”他轻声回答,摸着珍珠,“父亲把项链传给我,要我送给我妻子,不论她是谁……”他突然笑了一下,“但他没告诉我项链来自哪里。”
我回想那天晚上,我们如此无礼地闯入麦克兰诺赫家、他给予的协助,以及隔天我们离开时他脸上的神情。我可以从詹米的脸上看出,他也正在回想那位原本可能成为他父亲的男爵。他伸手握住我,把手链戴在我手腕上。
“但这不是给我的啊!”我反抗。
“是,是给你的,男人不适合送首饰给可敬的已婚女子,他才转送给我。但这显然是给你的。而且,即便我现在骨瘦如柴,我也戴不上去。”他望着我笑,坚定地说。
接着,他转身拿起那捆狼皮,抖了开来:“不过,麦克兰诺赫送你这个,又是为什么?”他把毛茸茸的狼皮披在肩上,我尖叫一声,向后躲开。狼头的毛皮也仔细处理过,还装上一对黄色玻璃眼睛,挂在詹米的左肩上瞪着我,非常可怕。
“啊!它就像生前的样子。”我说。
詹米顺着我的目光转头,突然对上狼的怒吼表情,也吓了一跳,惊呼出声,把狼皮抖开,丢在地上。“我的天!”他为自己画了一个十字架。狼皮摊在地上,不祥的眼神在烛光中瞪视着。
“你说‘它生前的样子’,那是什么意思,外乡人?它是你朋友吗?”詹米眯起眼睛,看着那张皮。
于是我把之前没机会告诉他的事都说了出来。那匹狼、其他狼、赫克托、雪、有熊的农舍、与马库斯爵士的争论、默塔的表情、牛群,还有下雪的那晚、在山丘上粉红薄雾中漫长的等待,等着看他是活是死。
他虽然瘦了,胸膛仍很宽,手臂也很温暖强壮。他把我的脸压在他胸口上,在我啜泣的时候轻轻摇晃。我试着控制情绪,但他却越抱越紧,对着我的头发说着温柔的话。我终于放声大哭,像孩子一样哭到瘫软无力,最后只能打嗝。
“我刚刚想到,我也有小礼物要送给你,外乡人。”他抚平我的头发。我吸着鼻子,因为手上没有东西,就拿裙子擦擦鼻子。
“抱歉,我没东西送你。”我说,看着他站起来,在乱七八糟的床上翻找。我又吸了一下鼻子,心想他应该是在找手帕吧。
“我的生命、我的男子气概、我的右手,你给的礼物还少吗?”他淡淡地问,“这就够了,美人儿。”他直起身子,手上拿着见习修士的衣服,“脱掉衣服。”
我张大嘴巴:“什么?”
“脱掉衣服,外乡人,穿上这件。”他笑着递给我那件袍子,“还是你要我先转过身去?”
我紧抓着身上那件粗糙的手织服,跟着詹米走下另一层漆黑的阶梯。这是第三层了,还是最窄的一层。他手上提着灯,在石墙上照亮的范围不超过十八英寸。我们一层层往下走进漆黑的楼梯井,仿佛被吞入地底。
“你确定你还知道方向?”我的声音在楼梯井里回响,但带有一种憋闷的感觉,很怪,像是在水里说话。
“嗯,我们刚刚应该没有太多机会转错弯吧?”
我们走到另一面楼梯平台,前方的路确实只有一条,就是往下。
不过,我们一走完这段陡降的楼梯,便来到一扇门前。平台很小,看起来像是在坚硬的山壁上凿出来的,前方那扇宽大的矮门是橡木门板配黄铜铰链。灰色的门板有岁月的痕迹,但仍很坚实,这面平台也扫得很干净。显然这里还有人用。是酒窖吗?
门旁有座凸出的灯台,上面的火炬已烧至半焦。詹米停下来,从一堆纸捻中取出一根,点燃火炬,接着推开未上锁的门,低头从门楣下穿过,我随后跟上。
起初,除了詹米那盏灯的亮光以外,我什么也看不到。四处一片漆黑。灯火一路摆动,离我越来越远。我站着不动,视线跟着那团火光。他每走几英尺就停下,接着继续走,然后他身后就会慢慢升起一团火焰,燃出小小的红光。等我的眼睛逐渐适应,火焰已经变成一排灯,像灯塔一样从石柱上照亮黑暗。
一座洞穴。起初我以为是水晶洞,因为灯火后方有奇异的黑色光芒闪烁。不过等我往前走到第一根石柱,抬头向上望,我便明白了。
清澈的黑色湖泊。透明的湖水如玻璃般在纯黑的火山沙上闪耀,映照出灯笼的红色火光。空气潮湿温暖,热气在冰冷墙面上凝结成水,顺着凹凸的石柱流泻下来。
是温泉。微微的硫黄味刺激着我的鼻子。所以,是个矿泉。我想起安塞姆提过修道院附近的涌泉疗效远近驰名。
詹米站在我身后,那池缓缓冒着热气的水闪烁着墨黑及红宝石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