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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献身相比,“成为上帝”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也倾向于认为,那种靠啤酒和乐队激发的爱国热情,不会让一个人为了国家干出太大的坏事(或太大的好事),再来一杯啤酒,再唱一首歌曲,他的爱国热情可能就会被抛诸九霄云外。
这理当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我们的爱不会宣称自己是上帝,除非这种宣称貌似可信;这种宣称不会貌似可信,除非我们的爱与上帝——大爱本身——有一种真正的相似。千万不要误会,我们的给予之爱确实与上帝相似,而在给予之爱中,那些永无止尽、永不厌倦的给予最与上帝相似,对于这些给予之爱,诗人的一切讴歌都是恰当的。它们表现出的喜乐、活力、耐心、乐意宽容、渴望为所爱者谋幸福,都是上帝生命的真正形像,只是不可加以崇拜。在这个形像面前,我们应该感谢“赐予人如此能力的”上帝。我们可以说那些具有博大爱心的人“接近”上帝。这样说没错,也可以理解。但是,这只是“相似上的接近”,本身不会产生“趋向上的接近”。这种相似由上帝所赐,与那种缓慢、痛苦的趋近没有必然的联系,趋近必须由我们自己完成(虽然绝非无援)。另一方面,这种相似又是那样地光彩夺目,所以我们才会误将相似当作相同。我们可能会将只当献给上帝的无条件的忠心,献给人类的爱。于是,人类的爱就变成上帝,同时也就沦为魔鬼。它们会毁掉我们,也会毁掉自己。因为,自然之爱一旦被允许变成上帝,便不复是爱,名义上虽然仍旧是爱,实则可能变成复杂形式的恨。
需求之爱可能贪婪、苛刻,但不会自立为上帝,因为与上帝不够接近(相似上的接近),不能有此奢想。
如此看来,对人类的爱,我们既不应随从众人对它顶礼膜拜,也不应随从那些“拆穿家”,把它驳斥得体无完肤。十九世纪文学的巨大错误在于对爱情与“家人之间的情爱”的盲目崇拜。在布朗宁、金斯利、帕特莫尔的有些作品中,坠入情网似乎与成圣无异;小说家也习惯上将“尘世”与家庭,而不是“尘世”与天国对立。我们则与之相反。“拆穿家”们将父辈们对爱的讴歌大都指责为无聊之词与多愁善感,不断地将自然之爱沾满泥土的根茎暴露于众。但是我认为,我们既不应该听信“聪明绝顶的人,也不应该听信愚蠢至极的人”。没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植物既需要上面的阳光,也需要下面的根茎。根茎必定沾满泥土,但是,你只要让它留在花园里,而不是不停地扬在书桌上,这些泥土大部分是干净的泥土。人类之爱可以成为上帝之爱的光辉形像,足可以达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