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路易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炎黄中文www.yhzw.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对。但是那不是我目前的工作,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责备,而是要发现其中的真相。从这个角度来看,某个事物不完美、不是它应该是的样子,就会是自然的结论。
如果你考虑的是一块石头或一棵树,它就是它本身的样子,要求它是别的样子似乎没有道理。当然,如果你想用这块石头来堆假山,你可以说它的“形状不对”,一棵树没有像你希望的那样给你遮阳,你可以说这棵树不好。但是,你所说的无非是这块石头或者这棵树碰巧不适合你的用途,你不会为此责备它,除非开开玩笑而已。你知道得很清楚,鉴于这样的气候、这样的土壤,这棵树不可能长成别的样子,我们从人的角度称作“不好的”树与一棵“好”树一样,都遵从着自己的自然规律。
你注意到随之而来的结论了吗?这就是,我们通常称为自然规律的东西,如气候对树的影响,实际上可能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规律,只是一种说法而已。说下落的石头总是服从万有引力定律,与说这个定律指的实际上就是“石头永远都会做的事”不是差不多吗?你不会真的认为,在你松手的那一刻,石头忽然记起自己是遵从命令落下的,你的意思实际上只是说它的确落下了。换句话说,你不能确信是否有什么东西高于这些事实本身,除实际发生的事外,是否还有什么律规定什么样的事应该发生。作用于石头或树上的自然规律指的可能只是“自然实际上所做的事”,但是论到人性法或正当的行为律,情况就不同了。这个律指的绝对不是“人实际所做的事”,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的,很多人根本没有服从这个律,没有一个人完全服从了这个律。万有引力定律告诉你,一旦扔下一块石头,石头就会做什么,但是人性律告诉你的是,人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换句话说,谈到人的时候,有一个超出实际事实之外、在其之上的东西介入进来,除这些事实(即人实际的行为)之外,你还有其他的东西(即人应该采取的行为)。对宇宙中其他事物而言,有事实就已足够,无需其他的东西。电子和分子以特定的形式运动,产生特定的结果,一切可能就是如此。但是,人以特定的方式行动却不尽如此,因为自始至终你都知道他们的行为应该是另一副模样。
这一点真的很奇怪,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极力想把这件事解释过去。例如,当你说一个人不应该做他实际上已做的事情时,我们可能会极力证明说,你的意思和你说一块石头形状不对实际上是同样的,也就是说,他做的事碰巧给你带来了不便。但是,这种想法绝对错了。一个先上火车坐到拐角座位上的人,与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