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相似的两条红裙摆在面前时, 晚晚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她还从没尝试过这么艳丽的颜色。
感觉这样鲜艳诡谲的颜色,更适合林榣一些。
“都换上吧。”林槐说。
林榣随手拿起其中一条裙子, 上下左右细细打量着。
漂亮繁复的钩花,简单大气的线条款款从她臂弯之间流泻而下。
的确与她极合衬。
林槐让人定制了两条, 用以今晚的家宴。
晚晚和林榣一人一件。
其实林榣已经穿好了一件通体黑色的裙子, 半开衩的小礼服设计,很衬她瓷白的肤色。
林槐却不甚满意地命令道:“换掉。”
见林榣没反应, 他又沉声地说:“和林栀穿一样的。”
林榣这才撩着眼皮,斜斜地觑了他眼, 一手抓过裙子就出去了。纤薄的背影晃动一瞬,轻袅得如一缕烟。
晚晚望着林榣出去,久没收回视线。
房内只剩她与林槐二人,林槐对她温和地笑了笑:“哥哥先出去了, 你换好了就和姐姐一起下来, 我们就出发了。”
她点点头。
也不敢说自己从颜色到款式,都极不喜欢这条裙子。只得机械地点着头,随后便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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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顿饭吃的糊涂。
在座的除了林家的诸位, 她都不认识谁是谁。
林槐坐在她一旁,全程都很照顾她,还让人给她把酒换成了果汁。
可是, 直到这顿饭结束,也没见沈知昼来。
半途,林槐出去接了个电话, 像是在吩咐命令着什么事,在露台附近来回踱步了将近十几分钟。
一开始他打电话的声音很大,可能在为什么事而焦虑,跟对方谈的不甚愉快,后来见她跟来,便虚掩了下话筒,微微一笑,道:“林栀,去找姐姐,哥哥在打电话呢。”
随后,他便减小了音量,避开她去一边继续打。
她只是路过他去洗手间罢了,不自觉地缓下步子,细细听了一耳。林槐说话的口气很急切,应该是出了什么事。
对面,好像是沈知昼。
她回去后,林榣坐在她左手边,面色冷淡。
她悻悻坐下,还是有些不敢跟林榣与林槐之中的任何一人单独相处。
她见过林榣随身带枪,也见过林榣和林槐有次在家中车库,林槐和一个手下模样的胖男人起了争执,手起一刀就给人手指剁了下来。
那时她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有嘶喊和打斗声,以为是发生了什么事,下楼就撞到了那一幕。
那时,林槐还牵来一条一脸凶恶的狼狗,把那个男人的断指扔到狗嘴边去了。
她怕得瑟瑟发抖,正欲跑,林槐却一扬脸,便开始对她笑:“林栀,待这儿干什么?去楼上啊。”
她的双腿如同被钉在了草坪里,随后林槐又一扬手,叫林榣带她上楼。
那是她回到林家这么久,林榣第一次与她产生肢体接触。
林榣轻轻捏过她的手腕儿,带她出去。
她力气很轻,全然不像是平日舞枪动刀那般,却好似是一丝一毫的力气都不敢用,就那么牵着她,一路上了楼。
全程林榣虽仍冷着脸,她却能感受到,她这么做,似乎是在安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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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些日子,沈知昼就要去伽卡替林家父子走那趟货。
按理说,在伽卡待了四年,对当地情况多有把握,可毕竟是从相隔甚远的港城走,一路上肯定变数颇多。
大家心里都知道有多艰险。
而且最终目的地还在东南亚,所以林问江和林槐都强调,此次一点儿差错都不能出。
林家家宴结束,林槐让他过来一趟。
他一早才从隔壁市回来,白天都在补眠,昼伏夜出的,作息颠倒得他有些糊涂,头昏脑涨。
人等在门边儿没进去,把车停在街边,在车内坐了一会儿。
六月底,晚间的天气沉闷恼人,车内坐不住,他便又下来,靠在车门边,点了根烟。
明明灭灭一点猩红晃动,他眯着眼,远远一望。一抹鲜谲如火的红纠缠着烟气,跃入他眼底,从门里出来。
想起来,他今天回来,还没来得及与她联系。
他不是不想见,而是不能轻易再见。
现在是非常时期,不仅戚腾警告过他,林榣也威胁过他,包括林槐近日来一直常伴她左右,不需要他再接送她放学,他也再没有理由轻易地靠近她。
林榣送她上了辆车。
应该是要回去了。
林榣穿红色并不稀奇。
她穿,他倒是第一次见。
一线纤腰掐得袅娜,不堪一握,两截纤细的锁骨楔在微敞的领口,白皙如雪的肌肤泛着层近乎病态的透明感。
裙子还开衩到大腿弯,虚虚奄奄,欲盖弥彰,说不出的味道。
是长大了。
不留神,他被烟气呛到。
随手就将那烟掐了。
却仍觉得心口空荡,于是又点起一根。
燥闷极了。
林槐还在里面没出来。
林榣送她上车,先让人把她送回家。
送她的人是虎仔。
身材魁梧的男人,平头短发理得一丝不苟,长相敦实,倒无半点流氓相。
虎仔是见过她的。
她当然也见过他,那回谷一宁被金奂在兰黛开了瓢,沈知昼还让他送他们一群学生去医院。
她当然也知道,他平日总跟着沈知昼在一块儿。
虎仔跟着沈知昼六七年,当然也知那阵子她住在沈知昼家。
不过,虎仔在林家诸位面前,向来是能不多嘴,便不多嘴,之前在伽卡他嘴上没关差点儿就害沈知昼没了命,生怕再招惹什么灾祸。
林榣让他送这位林栀小姐回家,他便老实照做,多的话,一字不提。
沈知昼见那车还未开,不自禁地又多望了几眼,瞟过车牌号,发现是虎仔的车。
他深深吸了一口烟,这才放下心。
倏忽——
一道银光擦着他面颊过去。
虎仔的车斜后方不远停了辆深蓝色商务车,里面的一个男人举着相机,照着虎仔的车就是一阵快门。
刚才许是忘记关闪光灯,所以那光束闪了半瞬,便没再亮起。
他却仍在拍,一直到虎仔的车离开。
沈知昼快步走过去,敲了敲男人车门。
男人受惊不轻,打开车窗,不悦地问:“干什么?”
沈知昼唇上咬着烟,痞痞地扬起下巴,点了点那个相机:“我说,你拍什么呢?”
“——关你什么事?”
“看看嘛,”他笑着,“敢拍不敢给人看?”
他也不顾男人愿不愿意,趁其不备一手夺过。
“哎——你干什么啊——”男人嘶嚎起来,就要下车来,“还给我——我是警察!我在办案!”
“什么案啊?”
沈知昼懒懒地笑着,一看这男人就是个才出茅庐没几年的小屁孩儿,一点规矩也不懂。
他拿着相机,一张一张照片滑过去,“你们警察办案,是不是要走合法程序?随意偷拍,你是狗仔吗?”
男人扬声辩驳:“你说清楚——什么叫偷拍?”
“不是偷拍?”沈知昼扬着手,就给他伸过去,“喏,你自己看,从家门口跟到超市,还有劳动公园,连人家小姑娘逗个狗的照片都拍,唷——这跟了几天了,几天的衣服都不一样,你还专挑人家穿裙子的时候拍,你不是变态跟踪狂么,嗯?”
“喂——你说话客气点!”
男人又要冲上来抢夺相机,沈知昼一扬胳膊,就举起来。
男人没他高,滑稽地蹦了两下都没抢到,沈知昼继续不咸不淡地笑着:“你不是警察吗?你们警察就这么办案的么?”
“我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