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那一碗卤煮的柔情(2 / 2)

不良少年王 酸白菜 1718 字 11个月前

“儿子心气高,现在据说是在一家大公司担任总经理,恐怕是没心思接下老人手中的盘子,这口老汤砂锅怕是要断了。”

我再次望向那口任劳任怨了二十三年的砂锅,蒸腾的热气温暖了寒冷的冬季,也同样温暖了很多人二十三年。

走到门口,老人热情的招呼我们,给我们擦桌子,我笑着不留痕迹的接过,自己擦起来。

卤煮很便宜,也怪不得老人家的儿子不来继承祖业,因为赚不了什么大钱,甚至买套房子都要攒上十几年。

“哎,人老了,腿脚也没有年轻时那么利索,但只要还走得动,这口老汤就会一直熬下去。”

一个中年男人问起老人的身体情况,还问了这家卤煮店还会干多久,得到的是老人家以上的回答。

我闷头吃着,很香,耳边回荡着老人的话:“哎,这口锅跟了我二十三年,有感情了,不卖,我啊,跟老伴商量好了,等我们去了,就叫儿子把这口锅埋在棺材里,在奈何桥上,还会有人愿意喝一碗卤煮。”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成功的商人,他说那口锅很有纪念意义,等老人家不做了,把那口锅卖给他,出多高的价格都行,可是老人家摇头拒绝了。

那一声声苍老的呢喃,让我有些感伤,在场的所有人都是如此,也许这就是读书人说的情怀。

我脑海中编著起老人和一口汤锅埋在一起的画面,有些滑稽,更多的却是心酸和苦涩,谁能不死?

林美美也很安静,和她的性子完全不符,津津有味的喝着瓷碗里的热汤,额头上挂着细密的汗珠。

这样也省的我尴尬,崔钰眼神飘忽,时而望着忙活的老妇人,时而盯着我看个不停,也许白头到老是所有女孩都羡慕的吧。

我识趣的没有表态,装作不知道她眼神中的含义。

敏锐的林美美也发现了异常,或者说从见到崔钰开始,她的目光便没有离开过崔钰。连她自己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认真细致的观察着这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归根结底,也许是坐在她身边的我吧。

陆陆续续半个多钟头,店里每逢有人起身离去,都会带着崇敬之意和老人家告别,说一个确切的日期,还要带更多的朋友来这里,品尝下省城二十三年的老汤味道。

换作以往,被人这么追捧和喜欢,老人家一定会兴高采烈地应承着说些大气磅礴的话,但如今不会了,他已经老了,做不动了,所以他总会笑着呢喃道:“要来的话早点来,我家那个让我不省心的儿子这些天一直都在跟我们俩说搬去他那里住,好好的安享晚年,说不定哪天老头子我扔下这么一个摊子就去享福咯。”

这时候,正忙活的老妇人总会习惯性的骂一声:“你个糟老头子不许去祸害儿子儿媳妇的二人世界,在这里住了一辈子了,还想着搬走,没门。”

老妇人恋旧,所以老头子留下来在这里陪她,毫无怨言。

老妇人这辈子只会做一样菜,那就是卤煮,老头子吃的很香,吃了半辈子都没腻,他不善于表达,要是换了那些年轻人准说一句,永远都不会腻,因为是老妇人做的。

老妇人说一,老头子从不说二,总会附和的笑笑,舔着脸混一碗卤煮。早些年,老头子是个老烟枪,后来店里的客人说闻着难受,他总会到屋外去抽。有一年冬天,气温是省城近几年最冷的日子,他哆哆嗦嗦的在外面抽着烟,老妇人心疼的跟他说叫他去屋里抽,不妨事。

老头子听完笑笑,把烟枪一扔,就这么戒了。

老头子知道他老伴这辈子没什么大本事,全指望这这家小店在亲戚朋友街坊邻里那撑面,他不忍心毁了老伴这辈子最值得炫耀的东西。

不过老头子终究还是情商太低,对他老伴来说这辈子最值得夸耀的不是这口熬了二十三年的老汤,而是他这个端碗的老头子。

他送走客人,跑到老妇人身前,拿起那碗没喝完的卤煮喝起来,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寒冷的冬天里,他浑身冒热气。

再怎么说这辈子有个这样的媳妇都值了,至于老了以后享不享福那都不重要,老头子一辈子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知足。

他乐呵呵的说了声:“瓜婆娘,我看你有了孙儿撂不撂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