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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口味吃喝过?他的生活如此平淡枯燥,让他顾影自怜。
要是在平时,他马上就会想到并且会立即接受,这枯燥而一无所获的一生,就该责怪不由他所控制的时运,以此自解。该怪的是“这套体系”或者父母给他的“不良基因”,或者是这个时代太古怪。现在,这套理由他一点也没有想。他所谓的“科学”观点,自己也从来没有全身心地信奉过。那只不过是他脑中的思想,是他示人的形象的一部分,可现在这个示人的形象也土崩瓦解了。他无须思考就知道得清清楚楚,选中了浮光掠影、一无所得的生活,没有任何其他原因,正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
他突然生出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此事——也就是他的死——对珍是件好事。他一生中四次有外人闯人他的生活,他们不是来自他这个枯燥窒息的环境,包括很久之前的梅特儿,中学里的皮尔森,大学时代的丹尼斯顿,最后是珍。梅特儿已经被他打败了,他成了那个得奖学金,谈笑有鸿儒的聪明弟弟。他们其实是孪生姐弟,可是只在童年的短短几年中,梅特儿还算是个姐姐,那之后一直到现在,她反倒更像个小妹妹。马克已经把她完全变成了自己的卫星:马克在职场沉浮,对梅特儿详细讲述他加入的那些圈子,看着梅特儿瞪大疑惑的眼睛,说些孩子气的话,乃是他工作真正的快乐之源。但是正是因为如此,梅特儿已经不再会反思想到,除了这种枯燥窒息的气氛,还有别的生活。这朵鲜花本来安全地生长在庸人之间,现在连自己也变成了庸人。皮尔森和丹尼斯顿被他踢开了。现在他第一次明白,他内心本来打算对珍做什么。如果他一帆风顺,如果他真的实现了抱负,珍就只能被金屋藏娇了——深居简出,只有极少数的人知道这个貌似天仙的女人是谁,又为什么她一言九鼎。啊……现在这样对珍更好。在马克现在看来,珍在内心似乎有充满欢乐的深邃水井和丰美草地,有清新的河流,销魂的欢乐花园,他自己无法进入,却可以毁了这一切。珍是和他不同的人——就像皮尔森,像丹尼斯顿,像丁波夫妇——他们都会自得其乐。珍和他不一样。能摆脱他,对珍是件好事。
此时,监房的门锁传来转动钥匙开门的声音,刹那间这些思绪烟消云散;对于死的自然恐惧卷土重来,让他喉咙发干。他勉强站了起来,背靠着离大门最远的墙边,瞪大了眼睛,似乎他只要盯着来人不转眼珠,就能躲过绞刑。
进来的却不是警察,而是一个身穿灰衣的人,当他迎着灯光盯着马克时,夹鼻眼镜反光得模糊一片,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睛。马克马上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