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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具有矛盾意味的是,东方战争的一个因素赋予了它强大的目的感,同时又对战争的行为进行了自我设限,这个因素后来才传到西方。这就是意识形态和思想的因素。远在任何西方社会之前,中国人就已提出了战争的理论。儒家崇尚理性,他们的理想是社稷长存,江山永固,这促使他们寻求用法律和习俗来控制动武的冲动。但这个理想无法长期维持。内乱外患时时造成政权更迭,来自大草原的侵略经常是引起内乱的原因。尽管如此,中国人战争最持久的特点仍然是适度,目的是维护文化,不随外来征服者或内部革命一时的需要而改变。中国人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使来自大草原的侵略者实现了汉化,用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观控制他们本性中的破坏倾向。
亚洲的另一个主要文明,伊斯兰文明,在战争中也表现出了克制。不过人们的印象却恰好相反。伊斯兰教被广泛视为号召征服的宗教,它最广为人知的一条教义就是穆斯林有义务对异教徒发动圣战。其实,穆斯林社会以外的人对伊斯兰征战的历史和圣战教义的确切性质都有所误解。伊斯兰国家对异族发动征服战的时代相对短暂,那个时代的结束不单单是因为伊斯兰国家的敌人学会了如何反抗,也因为伊斯兰国家内部就打仗是否合乎道德发生了分歧。这样的内部分歧造成穆斯林反对穆斯林,违背了穆斯林不得彼此作战的教义。面对这种情况,伊斯兰国家的最高权威采取的办法是把作战的职能交给专门为打仗的目的招募而来的武士,把他们变为附属的专业阶级;这样就解脱了大多数人的作战义务,使虔诚的穆斯林得以专注于关于圣战的训谕的“大”的方面而不是“小”的方面,这个“大”的方面是“对自己心魔的战争”。伊斯兰国家主要是从大草原的骑马民族中招募为自己打仗的战士,那些人因垄断了武器而夺取了权力,但他们拒绝调整自己的军事文化去适应变化了的形势,结果伊斯兰国家的战争最终变得几乎和中华文明内部的战争一样限制重重。在一个文化内部,作战行为受到限制只有好处。但一旦这个文化和另一个对东方传统所规定的行为限制完全不予承认的文化发生碰撞的时候,它面对敌人残酷无情的战术就丝毫没有准备,亦毫无招架自保之力。
伊斯兰国家遇到的那个文化正是西方文化。它由3个要素组成,一个是自身固有的,一个是从东方学来的,还有一个是它通过适应和试验获得的。这3个要素是道德、思想和技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