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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9年夏天开始,我就失去了集体。
我,正如所有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成员,从小在集体的怀抱里长大。小学的时候,小朋友们一起去包干区大扫除并且集体做早操。中学的时候,同学们一起彩排晚会节目并且集体做早操。大学的时候,大伙儿一起军训一起参加一二九合唱并且集体做早操。
从1999年夏天开始,我再也没有了集体早操可做。
先是在国内某大学做研究人员,不用坐班,不用教书,项目是各做各的。然后是出国读书,没有班级的概念,没有集体宿舍,没有一二九大合唱,更没有集体早操。后来开始写论文了,再后来又博士后了,更是成了一个学术的孤魂野鬼,自己看书,自己写东西,既没人搭理,也不用搭理谁。
对于一个口口声声热爱自由的学者来说,这难道不是梦寐以求的吗?
有时候,我的确对别人不得不过一种摩肩接踵的生活深感同情。那些不得不经常在领导面前点头称是的人,那些为了公司业务在客户面前强颜欢笑的人,那些要用精确到分钟的方式跟丈夫或者妻子汇报每日行踪的人。每当我可以连着几天几夜看自己想看的书或者上自己想上的网。没有孩子吵着让我带他去动物园,没有丈夫吵着让我给他做晚饭,没有领导吵着让我做某个报表,没有同屋的人在耳边叽叽喳喳,我的确有种捡个大便宜没事偷着乐的感觉。
可悲的是,凡事都是辩证的。
集体生活中的“强制性交往”迫使你想独处的时候不得不面对他人,而孤魂野鬼的生活使你在想跟人说话的时候,不得不拿起电话,一个一个往下扫名字,并且自言自语:这个人有空吗?他呢?她呢?他?她?他?上次是我主动约他吃饭的,这次再约人家会不会觉得很烦?而且,其实我们好像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吃一餐饭,都要在心理上翻山越岭。哪像我们社会主义大家庭,不管他有没有空,不管他烦不烦,不管对他有没有什么可说的,都会稀里糊涂的聚到一起。辩证法这事,可真叫人伤脑筋。
我已经31岁,但是有时候,我希望有人突然敲我的门,大喊:起来了,起来了,做早操了!
然后我骂骂咧咧、睡眼惺忪地起床,去刷牙洗脸,走廊上碰见老大和老二,水房里碰见老三和老四,回到宿舍,看见在梳妆打扮的老五。然后朝阳下,混迹于成千上万人,我伸胳膊踢腿,从伸展运动做到整理运动。
就算我是厌烦这一切的,可是后来我发现凡是令你烦躁的,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