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历史学家最感兴趣的一定是马陵人的武器的特点。用特尼-海伊一针见血的话说,被人“分了类,(但)不理解”的石斧和骨制的箭头显示了人类残忍血腥的过去。现代人看到一块块经过巧妙凿削的燧石,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破裂的颅骨和砸碎的脊椎的画面。很可能我们的史前祖先确实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全,给敌人造成了这样的伤害。然而,我们对马陵人的了解显示,使用石器时代武器的人不一定对自己的生存毫不关心。只有近距离使用才能致命的武器并不因此迫使使用它们的人一定要近距离作战,就此妄下结论等于对人的行为采取“技术决定论”的看法,而马陵人采用的谨慎、小心、拖延的战术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马陵人表现出不愿意进行决战,如果他们表现出他们不认为打仗的目的一定是要在战场上取得明确的胜利,那么就可以设想,处于类似物质文化水平的其他民族也有同样的想法。我们在继续思考史前时期的人如何使用木制、石制和骨制的武器时,应当铭记这一点。毛利人把研究战争的目光从居于新几内亚山地、社会组织十分简单的人群转向波利尼西亚人在南太平洋星罗棋布的岛屿中最大聚居地的中心——新西兰岛上等级分明、由神权统治的酋长国,这是迈出的一大步,不仅跨越了时间和文化,而且跨越了人类学家之间意见的鸿沟。他们存在深刻分歧的问题是:从原始向现代演进应经过哪些阶段。
经典人类学的观点是,史前人类社会的演变历经群体、部落、酋长制和早期国家这几个阶段。根据这样的分类,群体的定义是一小组人。成员们知道,或至少相信,他们彼此有血缘关系。这是生活在父权统治下,胆小羞怯的狩猎者或采集者的典型的社会组织形式,南非的布须曼人就属于这一种。部落成员通常相信他们共有一个祖先,彼此之间主要靠语言和文化联系在一起,不一定接受某人做领导,虽然可能对父系或母系的权威有一定的承认,通常还有神话作为支撑;按照人类学理论,部落倾向于平等主义。但酋长制是分等级的,通常是神权性质的;创始人据说是神的后裔,社会成员按照与他的血缘关系的远近分为三六九等。今天世界上大多数人民所属的国家据认都是从酋长制发展而来的。人类学家使用马克斯·韦伯著名的分类法,以合法性的依据来区分酋长制和国家,前者的合法性依靠“传统的”(少数情况中是“魅力的”)规范,后者依靠“法理的”规范。
对外行人来说,最近出现了一个好消息:有些人类学家采用了一种更简单的分类法,只把前国家的社会分为“平等型”和“等级型”两种。这一改变尚未得到普遍接受。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人种学家发现,他们在世界的一些偏远地方,如山区、森林、沙漠和半沙漠区,找到的组织简单的社会是由逃离强邻压迫的难民所组成的;逃难、分散、经济困苦和颠沛流离使得他们的神话和权威系统力量减弱,因而造成社会结构的退化。有些人坚信,国家出现前的社会是由人们根据自己的文化建立起来的,或者是为适应周围环境而形成的。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解释听起来很不顺耳,但他们的那种人类学理论已逐渐没落。不过,别的人也觉得这种解释难以接受,因为它高度强调战争的作用,特别是把战争的动机严格归纳为争夺稀少的资源。
马陵人的社会与国家没有丝毫相似之处(有些人认为雅诺马马人的社会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纯粹的原生态),但新西兰毛利人的社会却和国家十分接近,如果只看他们建设大型公共工程和进行远距离大规模作战能力的话。毛利人肯定不缺食物,尽管他们在新西兰定居的前600—800年间就灭绝了18种鸟类,包括恐鸟这种无翼大鸟。另一方面,造成岛屿间移民的主要原因是人口密度的逐渐增加;当扩大生产、杀婴、“旅行”和战争都无法减轻人口压力的时候,就会导致整群人被逐。公元800年左右来到新西兰的波利尼西亚人可能是像北欧海盗那样的“航海者”,是敢于冒险的年轻男子,像挪威航海探险家莱夫·埃里克松(Leif Ericksson)那样没有土地,向南方寻求自己的文兰a;也可能是被原来岛上的某个酋长打败的散兵游勇;也可能是被抛弃的人,误打误撞,幸运地来到新西兰。无论他们是怎么来的,他们都带来了波利尼西亚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他们的制度、神话中从天神传下来的酋长制、社会等级和军事技能。他们还带来了岛屿生活的用品,包括木制的武器;他们的长矛和棍棒边缘镶着磨利的贝壳、珊瑚、骨头或石片,足以致命。毛利人使用这样的武器,在新西兰宽阔的北岛和南岛上进行的战争与铁器时代,甚至火药时代的国家统治者进行的战争相差无几。
波利尼西亚酋长的权力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他的神力,即他作为祭司在人和神之间保持沟通的职责;一个是禁忌,即他把大地果实的一部分和神给予的水用于祭神的权力。祭神的方式可能是举行仪式性的宴会,也可能是呈献祭品,还可能是建造寺庙,但都必定需要向人民征税,还经常要人民出劳役。在比较简单、更加平等的社会中,酋长的职责本来只是给人治病、出主意、做领导,但一旦涉及祭神和征税,酋长就可以要求增加权力,甚至迫使大家接受他权力的扩张。岛上的人口增多后,需要扩大生产,波利尼西亚酋长因此而有权要求大家共同劳动来种田、捕鱼,甚至修建灌溉工程;如果人口压力导致了战争,酋长的权力就进一步加大,如果他享有勇士的名声,别人就更是只能听从他的指挥。
根据一种可信的说法,新西兰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发现,为了减轻人口压力,通过打仗抢夺邻居的土地要比砍伐原始森林更容易;当欧洲人在19世纪40年代到达新西兰时,那里的原始森林还基本上原封未动。酋长可以发动战争,因为他能要求手下的人参战,能提供作战需要的物资,能调动像独木舟船队这样的长途运输工具;如果他们会耍政治手腕,还能动员起群众对敌人的仇恨。
毛利人的战争格式千篇一律。战争的起因总是为了复仇,有时派突袭队杀死敌方的一个人就心满意足,有时这还不够。毛利人打起仗来可以非常残酷。先召开一次大会,“激烈控诉敌人的罪行”,唱战歌,展示武器,然后就出发去打仗。如果在开阔地上和敌人遭遇,成功地冲乱了敌人的队列,接下来的混战是十分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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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跑得飞快的战士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停地往前追,对一个敌人只打一下,把他打倒,好让后面的人追上结果了他。在敌人溃败的时候,一个跑得快的强壮战士经常可以用轻矛把十来个人刺成重伤,以确保他们会被后面的人追上杀死。</blockquote>
若非有两方面的限制,毛利人的这种战术很可能把他们自己杀绝了种。在物质方面,毛利人的战斗转向了对碉堡的攻防。毛利人总数在10万—30万之间,分为40个部落;目前至少发现了4000座毛利人的碉堡,这些坚固而众多的碉堡证明了部落酋长有权力组织集体劳动,也显示了他们的文化在政治上是多么发达。在军事上,碉堡使得毛利人幸免了他们之间的战争可能产生的最坏结果。这些碉堡通常建在山顶,带有很大的储粮库,哪怕地里的庄稼被敌人抢了,人们也能活下来。碉堡还有坚固的栅栏和深壕高墙。既然毛利人显然没有打围城战的装备,所以只要坚守碉堡,即可将来犯的敌人挡在外面,直到他们的作战物资耗竭。
毛利人战争的另一个限制是文化方面的——他们的战争目的极为简单。人类学家认为,毛利人打仗的目的是强者吞并弱者的土地。但他们会把打死的敌人吃掉(留着首级做战利品)。这样,人种学对毛利人研究的这一发现和人类学家关于他们行为深层次目的的结论之间就出现了分歧,这一分歧是学术界争论得最激烈的问题之一。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毛利人的军事文化显然是复仇文化。男孩子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绝不能原谅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对抢劫或谋杀这样的行为更是要以牙还牙。毛利人记起仇来有时可以记好几代,只有当把敌人杀死,把他的身体吃掉,首级挂在村子碉堡的栅栏上以示侮辱,才算是报了仇。这种复仇战不是一命偿一命,哪怕报复时杀死的敌人不如过去己方被他们杀的人多,但只要吃掉敌人,把他或他们的首级割下,宿仇就得报了。
这又是一个例子,说明哪怕是最野蛮的文化道德规范都可能产生限制战士彼此伤害的矛盾效果。文化方面的限制再加上碉堡提供的物质方面的保护,产生的最终结果就是确保了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没有为了征服全岛而发明出比棍棒和长矛更先进的武器。火枪到来后,几个毛利人的酋长制社会以惊人的速度迅即发展为国家,但那是另一回事了。与此同时,在哥伦布到达之前的美洲,有一个比毛利人的社会发达复杂得多的社会,它发动克劳塞维茨式决战的可能性大得多,但它的文化道德规范以更加引人注意的方式限制了这种可能性。
阿兹特克人
在哥伦布到达之前的北美洲和中美洲,有些民族的战争其残酷程度在世界上无与伦比。特尼-海伊认为,南太平洋的美拉尼西亚人在“简单残酷”方面居于首位,但没有证据支持或反驳此一观点;他还认为南美洲的一些民族是吃人肉吃得最多的(他是早期提出吃人肉是因缺乏蛋白质所致这一理论的人,这一论点后来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但现在支持开始减弱)。然而,他们都不像一些大平原印第安人和阿兹特克人那样,先对俘虏施加仪式性的酷刑,之后可能还会把他们吃掉。特尼-海伊叙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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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尼人的斯基迪(Skidi Pawnee)部落每次突袭时都争取抓住敌方的一个美貌女子,然后把这个姑娘交给地位很高的一家波尼人收养。她惊讶地发现那家对她比对自己的女儿照顾得都精心。她成了受尽宠爱的心肝宝贝。然而,一天深夜,她忽然被粗暴地抓起来,剥光衣服,有半边身子从头到脚用木炭涂黑。这样,她变成了日夜交接的象征。然后,她被在两根木柱之间吊起来……就在神圣的启明星升起的时刻,她的养父必须用箭射穿她的心脏。下面轮到祭司射箭。到仪式完成时,她的尸体已经被射得千疮百孔。这种祈仰启明星的仪式对波尼人的福祉至关重要,能保佑他们诸事成功,尤其是农业。</blockquote>
接触过休伦人的一位耶稣会传教士描述了1637年他见到的一次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仪式,是休伦人对他们抓到的一个塞内卡俘虏施行的。这个俘虏本来也该由一个酋长收养,但因为他带着伤,所以被拒绝了。把他判处火刑后带到议事厅,抓住他的人们大吃大喝完毕,就开始了一整夜对他的折磨。休伦人的酋长命令他唱他自己部落的战歌,同时宣布将如何分配他的尸体,然后,“他开始围着火一圈一圈地跑,所有人都在他经过自己身边时(用燃烧的木条)烧他;他的惨号简直不像是人的声音;整个屋子都充满了他的惨叫和别人的呼喊。有些人用火烧他,有些人抓住他的手把他的手指掰断,还有人把小棍捅进他的耳朵”。但是,当他昏倒后,他被“温柔地唤醒”,折磨他的人给他吃东西,像对亲人一样对他说话,而他对这些烧焦了他皮肉的人也以同样的语气回答,并一直“喘着气断断续续地唱着他的战歌”。到拂晓时分,他尚有神智的时候,他们把他带到外面,捆在柱子上,用烧红的斧头烙他,直到他死去。然后,他的尸体被切开,按酋长宣布的分配办法分给众人。
有报告说,在阿尔及利亚战争中,法国伞兵对俘虏的穆斯林拷打逼供后,会轻轻地拍他,安慰他,但这种行为与休伦人的仪式不可相提并论。法国伞兵的拷打有实际目的,但休伦人和他们的俘虏是彼此心领神会的同伴,他们共同履行的惨烈仪式是不了解他们神话系统的人所完全无法理解的。那个塞内卡人被折磨至死的那天夜里的种种可怕的行为在文化历史学家因加·克伦迪农(Inga Clendinnen)的一本书的序言中又被提及;她那部杰出的著作重现了墨西哥中部阿兹特克人的道德规范。对阿兹特克人来说,用人做祭品是宗教的必需,战争是获得活人祭品的主要手段;战争的俘虏,像那位勇敢的塞内卡人一样,虽然死前要经受长时间难熬的痛苦,但他们自己虔诚地相信那种仪式。阿兹特克人是勇猛异常的武士,从13世纪到16世纪,他们是墨西哥中部谷地的霸主,建立了在出现文字和金属之前所有文化中最辉煌的物质文明;目眩神迷的西班牙征服者报告说,阿兹特克文明的光彩超过了祖国西班牙的文明。然而,对军事历史学家来说,阿兹特克文明令人着迷之处是阿兹特克人通过宗教信仰给自己的作战能力设立的异乎寻常的限制,以及宗教信仰对战士在战争中行为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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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兹特克人起初来到墨西哥中部谷地是为了寻求生计,地位比较卑下。他们先是靠勇敢善战得到当时谷中三大部落之一的特帕尼克部落的重用,又在特斯科科湖中一个人迹未至的岛上定居下来。他们逐渐壮大,成了一个强大的部落。臣服于他们的其他部落被纳入他们的帝国,敢于抵抗者则受到他们的讨伐。阿兹特克人的军队组织极为严密,装备也极为精良,这是高度官僚化文化的特点;战士通常分为8000人一队,帝国修造有若干条彼此平行、宽阔平坦的道路,几队战士可以沿这些道路以每天12英里的速度同时行军,战士们带的给养够8天作战之用。
阿兹特克人有克劳塞维茨意义上的“战略”。R·哈辛(R.Hassing)写道,他们开始打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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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炫耀武力,双方派出同等数量的战士近身格斗,以显示高超的武艺。如果这不足以吓退对方,使其投降的话,战斗的烈度就开始增加。更多的人投入战斗,武器的使用也有所升级……比如开始使用弓箭……这样的战斗持续不断,把危险的敌军拖住,使他们动弹不得,逐渐消耗他们的人数,而人数更多的阿兹特克军队最终一定能打赢。同时,阿兹特克人在别的地方得以继续前进……逐渐把敌人包围起来,直到切断他们获得外部支持的渠道,彻底打败敌人。</blockquote>
克伦迪农对阿兹特克人战争的描述却复杂得多。阿兹特克人的社会等级森严——用人类学的术语来说是“分级的”。分级不是简单地按年龄大小,而是按地位高低。最下面的是不幸落到经济结构底层的奴隶;奴隶上面是平民,包括普通的务农者、工匠和城乡商人;再上面是贵族;贵族以上是祭司;最顶层是国王。然而,所有男性生来都有可能做武士,都要去他们所属城区的训练学校受训,这种学校叫作卡尔普利(calpulli),是半俱乐部、半修道院、半行会性质的组织;谁都有机会在受训中脱颖而出,获得高级武士的地位。有几个受训生最后能升为祭司;大多数人毕业后就进入日常生活的各种行业,不过一旦发生战争,他们仍然有义务参战;少数来自军功卓著的显贵家庭的孩子则注定要继承家族的从军传统。国王是从战争领导人之中选出来的。
然而,国王不是武士,也不是祭司。祭司是他身边的谋士,也管理着他每日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例行活动。但国王也不是神,虽然人们相信他具有一定的神力。他即位时,献给他的赞词让人不寒而栗,称他为“我们的主人、我们的行刑人、我们的敌人”;这是关于他对子民权力的准确写照,他的子民中有些买来的婴儿或奴隶注定要成为他主持的仪式上血淋淋的祭品。对国王身份最恰当的定位是:他是为诸神所用的凡人,必须向诸神献上血淋淋的祭品以换取诸神慈悲地撑控万物的节奏,尤其是每天太阳的升起,那是决定阿兹特克人生存下去的关键。然而,仅靠阿兹特克人自己无法提供足够的达到祭祀要求的活人祭品。必须通过打仗去抢夺活人祭品。
阿兹特克人战争的重点是对阵战,两军之间距离很近。但是,他们的战斗在我们看来非常奇怪,因为战斗的形式高度程式化,双方都接受战斗的守则。阿兹特克人能制作精美的黄金制品,但没有铁或青铜。他们作战时使用弓箭、投枪和能把投枪投得更远的名为阿特拉特尔(atlatl)的杠杆。最受欢迎的武器是木剑,剑刃上镶有黑曜石片或燧石片,能使人受伤,但不会致命。武士身穿用棉花缝制,可以挡箭的“铠甲”(后来西班牙人和阿兹特克人作战时也采用了棉花“铠甲”,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钢制护心甲在墨西哥不仅穿着太热,而且没有必要),手持圆形小盾牌;目的是靠近敌人,从盾牌下猛击敌人的腿,把他打倒。
阿兹特克的军队和阿兹特克社会一样等级分明。大多数在战场上争抢位置的武士是刚从训练学校毕业的新生,他们分成小组来实地学习如何抓俘虏。上级命令他们听从有经验的武士的指挥,而那些有经验的武士是按照他们过去在战斗中所抓到的俘虏数目评级的,抓到了7个俘虏的被评为最高级。这样的武士在作战时两人一组,穿的武士服是最耀眼的;如果一对战友中有一个人战死,另一个人回头逃跑,那么逃跑的人就会被别的战友杀死。这样的武士被称为阿兹特克战争中的“狂暴者”,他们在战场上为别人树立勇敢无畏的榜样,可以允许他们粗暴无礼。而在阿兹特克人井然有序的城市生活中,对粗暴的行为举止则是绝不容忍的。
然而,“伟大的武士是孤独的猎人”,他“在战斗的烟尘和混乱中寻找与自己同级,最好是更高级的对手”。(研究古典文献和中世纪著作的学者从关于英勇的、具有骑士风度的战斗中一定看得出这一道德规范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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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喜欢二人对决的方式……(对决者的)目的是把对方打倒,最常用的方法是猛击对方的腿部——砍断他的腿筋,或击伤他的膝盖——以便把他扑倒在地予以制服。只需抓住俘虏的一撮头发……即可使他就范,虽然通常都用绳索把俘虏捆起来带到阵地后方去。
</blockquote>
在阿兹特克人的战争中,抓获俘虏至为重要。如果一个人把自己抓到的俘虏送给另一个一无所获的战友,以帮助他升级,这对赠受双方而言都是死罪。
战斗开始先是互相放箭,以造成混乱,使个人间的对决得以趁乱进行;战斗结束后,把俘虏带回伟大的特诺奇蒂特兰城。得胜的军队解散各干各的——优胜的武士回家养精蓄锐,准备迎接下一次恶战;中级的武士也许光荣退役,去官僚机构中任职;那些经过两三次战斗都没能抓住一个俘虏的人则被逐出武士的行列,沦为挑夫,到处找活儿,这是阿兹特克社会的最底层。对俘虏来说,他们的苦难才刚刚开始。
阿兹特克人如果作战取胜后接着进行征剿,所抓到的俘虏有可能数以千计;一次,帝国治下的瓦斯特克人(Huaxtecs)发起叛乱,叛乱平息后大约有20000名俘虏被带到首都,为新建的一座金字塔神庙献祭。俘虏们被押着爬到金字塔顶,在那里把他们的心剖出来。有的俘虏和买来的或进贡的奴隶一起养着,用于一年4次的重要节日的祭祀。在第一个节日——剥皮之宴(Tlacaxipeualiztli)——上杀死的人是精心挑选出来的,他们被俘的方式和被处死的形式都必须体现阿兹特克战争的形式和理念。这种军事往来一招一式都有固定的格式。阿兹特克和邻近的部落都讲纳瓦特尔语,他们之间的“花之战”,或称“花一样的”战斗,专门就是为了抓获最高武士阶级的成员,因为只有他们才配做祭品。战斗是事先安排好的,俘虏的命运也早已注定。
每个武士训练学校抓到的俘虏中,400人中可能有一个被选中“剥皮”。在处死他之前的准备时期,他被奉为贵宾,“俘获他的人和热心追随俘获者的年轻人经常来看望他,给他戴上各种装饰,欣赏他的样子”,不过也“嘲笑”他,提醒他别忘了自己的可怕命运。节日那天到来时,祭司们前呼后拥地用绳子牵着他来到行刑石前,给他配戴武器,让他准备好经受死前的折磨;这块石头安在一个高出地面的平台上,以便公众围观。他站在石头上,围攻他的4个武士在石头下,所以他在高度上占有优势;他有4个投掷用的棍子,用来投打攻击他的人,不过主要武器是一把武士剑,可剑刃处镶的不是燧石片,而是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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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站在高出对手的地方,不再受战场上禁止杀人的规矩的约束,能够随心所欲地挥舞沉重的棍子击打对手的头。在(阿兹特克)武士这一边,他们的目标简直太容易到手了。他们可以像在战场上一样,用棍子往受害者的膝盖或脚踝处狠打一记,把他打倒。但这么一来,仪式就结束了,他们表现的机会也没有了,所以一定要忍住,不能一棍子就把他撂倒。在这种观者如潮的公开场面中,他们最想做的是展示自己使用武器的高超技巧:在精心延长的表演中,用手中棍子上镶的薄刃一点儿一点儿地轻轻割破受害者的身体,让他血流满身(这整个过程称为“剥皮”),直至受害者……因力气用尽和失血过多而倒地不起。</blockquote>
最后杀死他的方式是劈开他的胸膛,把仍在跳动的心脏从胸腔里扯出来。
俘获他的人不参加对他的凌迟,而是在行刑石下面观看。不过,一旦受害者的头被砍掉——以后会把他的头盖骨陈列在神庙中——俘获他的人就喝掉受害人的血,把尸体带回家去。到家后,他把四肢砍下来,按祭祀的要求分给别人,把躯干的皮剥掉,然后看着他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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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用玉米糊做成的祭餐,上面摆着一块那死去的武士的肉,边吃边悲叹他们自己的年轻武士可能会遭到同样的命运。在这笼罩着愁云惨雾的“宴会”中,俘获受害者的人脱下他色彩斑斓的武士装,像死去的俘虏一样,用白垩涂满身体,还戴上受害者戴过的羽毛。</blockquote>
在等待献祭期间,俘获者把受害者称为“亲爱的儿子”,受害者也叫他“亲爱的父亲”。他还派一位“叔叔”在“剥皮”仪式期间服侍受害者。祭餐之后,俘获者又换了装。他经常穿上从死者身上剥下的皮,还把皮借给“那些请求沾些荣耀的人”穿,直到皮和上面连着的肉块腐烂糟朽。这是对“我们被剥皮的主”的最后的礼赞。那被剥皮的人在死前的4天中,每天都要排练一次将在行刑石上演出的仪式,每次都象征性地把他的心脏从胸膛里挖出来。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夜,他和他“亲爱的父亲”一起守夜;直到时刻一到,被带到行刑石前;在轮到自己以前,观看排在前面的活人祭品与攻击者做必败的搏斗。
克伦迪农推测,受害者之所以能够在无以言状的痛苦中坚持战斗,是因为他相信,“如果他死得壮烈,他的名字将永世流传,他将在家乡的勇士集会厅里受到赞颂”。这与欧洲的史诗有足够的相同之处,使我们至少看到武士的某些行为在心理上可以理解。这方面的例子包括:奠边府被攻陷后,越盟的人要求比雅尔上校在他们的摄影机前走过,他却答道:“我宁肯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新加坡陷落后,一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获得维多利亚十字奖章的澳大利亚老兵说:“我绝不投降。”他带着手榴弹孤身一人向日本军队的阵地走去,一去不复返。这样的心理因素不足以解释战士在战场上作为一个群体的行为。对认为战争有物质目的,人命的损失必须与这个目的成比例的现代人来说,它作为慷慨赴死的理由太过薄弱。但因加·克伦迪农的意见是,阿兹特克人的战争归根结底并不涉及物质目的。阿兹特克人认为,他们是传说中墨西哥中部谷地文明的创始人托尔特克人的后裔,他们的使命是恢复托尔特克帝国的辉煌。他们达到了这个目标,但他们是在诸神的引导下做到的,而且他们需要诸神的帮助来维持帝国的辉煌;神要求他们献祭,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哪怕是价值微小的东西,但神最想要的是人的生命。所以,虽然阿兹特克人努力“在附近的城镇索取……尽可能多的贡品(作为证据)证明那里的人默认……(他们)自称为托尔特克后裔的合法性”,但更为重要的是要那些人明确表现出内心对他们此一宣称的接受,而这种接受的外部表现就是合作履行诸神要求的血腥的祭祀仪式。阿兹特克人想要的是邻近的部落承认他们“关于他们本身和他们的命运的叙述。”
他们的命运要求他们不停地取悦严厉而又嗜血的神明,这与任何现代的世界观都格格不入,所以很容易把阿兹特克人的战争视为反常的战争,与我们心目中任何理性的战略或战术系统毫无关系。然而,那是因为在我们看来,保证安全与相信上天对凡间事务的干预是两码事。阿兹特克人的看法正好相反:只有通过不停地满足神明的需要,才能使神明不致降怒于人。结果,他们的战争就受到了战争目的的限制,这个目的就是抓获俘虏,其中有些俘虏会自愿地参加对自己的谋杀仪式;一个更加引人注意的结果是,阿兹特克人最好的武器是为了伤人而非杀人所设计的。
关于对阿兹特克人战争的叙述要加一点重要的说明:它只叙述了阿兹特克人力量巅峰时期的战争情况,没有介绍他们在达到这一地位之前的作战方式。那时他们很可能像所有征服者一贯所做的那样,把敌人杀得鸡犬不留。“花之战”这样的制度属于一个不仅非常先进,而且具有强大自信的社会。它不怕把战争仪式化,因为它的边境上没有觊觎其权威的挑战者。它也是一个十分富裕的社会,能够用几千名俘虏做祭品来履行如此浪费的仪式,而不必把他们投入生产性劳动,或当作奴隶卖往别处。中美洲的玛雅人修建的纪念碑在规模和质量上都超过了阿兹特克人,但他们的做法似乎刚好相反。他们只用抓住的贵族做祭品,让其他人做工,或把他们卖掉。玛雅人的做法和其他尚武民族的做法是一样的,他们打仗的重要收益通常是抢夺奴隶,有时这就是打仗的主要动机。
作战的阿兹特克人是武士,不是士兵,即是说,他们是因在社会秩序中所占的地位而去作战,不是因为义务或报酬;他们作战用的武器是石制的。这两点进一步界定了他们的战争。阿兹特克人的战争无疑代表着冶金技术出现前战争最精妙的形式,也是最怪异的形式之一。但无论如何,它仍然和毛利人的战争同属一类,甚至也和马陵人和雅诺马马人的战争同属一类,而不是发现了金属后以及更晚些时候建起了军队以后出现的战争。上述的四种战争都是近距离作战,武器的穿透力很弱,因此无须穿戴防止头部或躯干被刺穿的重实的甲胄。作战高度程式化,战争的起因和结束与现代人对战争的原因和结果的理解相去甚远。发动战争通常是为了报复和惩罚对方对自己的侮辱,一旦达到了神话的需要或神灵的要求,战争即告结束。这种因和果达不到特尼-海伊所谓的“军事地平线”以上。但战争到底是何时开始的?如何开始的?——还可以进一步大胆发问:战争是为何开始的?
战争的开始
我们计算“历史”上的时期,是以人开始有文字,或更准确地说,开始留下我们能够认得出的文字的时候为起点。最早留下文字的是苏美尔人,他们居住在现在的伊拉克,时间是约公元前3100年左右。不过,他们所使用的字符的前身出现得可能还要早5000年,那是约公元前8000年,正值人类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地方脱离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开始转向农耕的时候。
现代人——智人(homo sapiens sapiens)——当然比苏美尔人出现得早多了。他的人科祖先,即在体型、姿势和能力上看得出和他有关系的动物,则又更古老得多。我们与他们在时间上的距离很难说有任何意义。历史学家J·M·罗伯茨(J·M·Roberts)曾试图把文字出现前的漫长历史以较为直观的方式展现出来。他说,如果把耶稣诞生作为20分钟前发生的事,苏美尔人出现比那早40分钟;西欧确认出现“具有现代生理特点的人”发生在那之前五六个小时;“具有某些人类特征的动物”则是距现在两到三周之前出现的。
战争史自有文字起开始有所记录,但史前的战争也不可忽视。关于人,包括“猿人”,对自己的同类是否暴力相向这个问题,史前史学家和人类学家一样,意见严重对立。对这场辩论最好敬而远之,但我们至少要知道他们在争些什么。可以说,辩论的启端是男女两性社会作用的分别。作为人类祖先的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可能早在500万年前就出现了,它们留下的可以确认的踪迹可追溯到150万年前。它们似乎是在一个地方找到食物后,再把食物拿到另一个地方去吃,也许吃东西的地方是它们的栖身之地;而且它们肯定做出并使用了第一个工具——一块经粗糙砍削的边缘尖利的石头。在坦桑尼亚的奥杜瓦伊峡谷发掘出了为挖出骨髓和脑子而砸碎的动物骨骼。
有一种说法是,生育后尚在哺乳期的灵长类动物通常随配偶到处游荡,但南方古猿的后代失去了长时间吊在妈妈身上的能力,于是母子只能留在后面,进食地因此成为南方古猿的家,由雄性把食物带回家来吃。在约40万年前从南方古猿进化而来的直立人(homo erectus)身上,这一倾向进一步加强。直立人的大脑容量增加,头部自然长大许多,但出生前胎儿的身体却没有相应长大。结果,直立人的婴儿出生后处于发育不完全状态的时间比南方古猿长得多,迫使母亲必须待在进食地;雌性直立人的骨架为适应怀孕时胎儿的大头所发生的变化使她不再适合去很远的地方寻找食物。一说雌性就是在这个进化阶段不再有发情期,即只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受孕这一其他哺乳动物都具有的生理现象,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对雄性有吸引力;她们因此更有可能被选作长期的配偶,自己也愿意挑选长期的配偶,并避免与有血缘关系的近亲发生性关系,她们的配偶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可以肯定,失去发情期使雌性从发情期的疯狂中解脱出来,因此得以小心照顾她发育不全的大头婴儿,使他/她能够长大。
无论如何,这个说法为家庭单位的发展、它对栖息处和运送食物的需要,以及它内部的亲密关系提供了一种解释。据罗伯茨说,“建造的住处(用树枝搭成的茅棚,有时有50英尺长,地上铺着石板或兽皮)、最早砍削过的木头、第一把木投枪和最早的容器——一个木碗”,这些直立人留下的遗物展示了他的家庭生活,或许也能从中看出他的社会生活的蛛丝马迹。当然,在那个时候,直立人不仅采集可食用的根茎、树叶、果实、昆虫,而且也猎捕大小哺乳动物,因为气候的大幅度变化造成各种动物长途迁徙经过广阔的地域,植物也随着冰川的前进和后退或蓬勃生长或枯萎干缩。
这样的气候变化相隔时间很长。在持续了100万年、1万年前刚刚结束的冰河期中,一共有4次间冰期;其间许多小的类人猿群体一定因适应不了环境而灭绝。然而,有些群体适应了环境,学会了用火,还学会铺设陷阱来捕猎大型哺乳动物,这也许需要集体的合作。一次捕猎就能为许多同伴提供食物。估计捕猎小组采取的办法是合力驱赶大象、犀牛或猛犸象,使它们坠落山崖或陷入沼泽,因此摔死或淹死,或在早期人原始武器的打击下受伤而死。
迄今发现的最早的石头工具不是用于追击的武器,因此肯定不是作战用的。南方古猿的石头工具是手握的卵石,粗粗地砍削出尖利的刃。砍削会产生石片,特别是砍削燧石的时候,而人早就发现燧石是最好用的工具。一旦人发现石块和石片都非常有用,就开始有意地制作这两种工具。随着技能日益增加,他学会了用石头砧座,后来又用骨头的一端作为击打的工具,做出比较大的夹子,里面夹上长刀片,有时刀片的两边都磨得非常锋利。这是他用来狩猎的武器,还有用来投掷或穿刺的矛头和用来砍割动物尸体的斧头。在考古发掘地就发现了从10000年到15000年前旧石器时代尾声留下来的制作精细的工具。
人类与大动物搏斗的几十万年是充满暴力的时代。在意大利的阿里纳坎迪德(Arene Candide)洞穴里发现了一具年轻人的骨骸,他死于至少10000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他下颚骨的一部分、锁骨、肩胛骨和股骨上部都被一头大型野兽撕咬掉了,可能是一头熊,被逼到了狩猎人挖好的陷坑里,也许陷坑是利用原有的地形设置的。那个年轻人被野兽咬伤时还活着,因为他的尸体得到了小心的掩埋,还给身体上破损的地方用黏土或黄赭石涂上了一层作为整容。死者也许是在一次猎熊活动中不幸丧生的。在的里雅斯特发现的一个熊的头骨上扎着一块燧石片,经鉴定,那个头骨是10万年前上一次冰河期时代的。这说明智人的祖先尼安德特人已经学会把刀锋以锐角安装在把手上,在近距离全力一击,力量足以打碎颅骨。德国的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出土的同时期的一具大象的骸骨其肋骨处发现了一个用紫杉木做成的矛头;在巴勒斯坦出土的一具尼安德特人骨架的髋骨十分清楚地显示出被矛尖刺过的痕迹。
这一切都说明人作为狩猎者,既勇猛强悍又技巧娴熟。史前史学家布勒伊(Breuil)和洛捷(Lautier)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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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动物之间(不存在)巨大的鸿沟。他们之间的纽带尚未切断,人对生活在他周围,和他一样捕猎找食的动物仍然有亲近感……他仍然保留着后来被文明钝化了的动物能力——行动迅疾,视觉、听觉和嗅觉高度发达,极为强悍,对猎物的行为习性了解得详尽无遗,娴熟地使用粗陋的武器使其达到最大的效果。</blockquote>
当然,这些是古今战士的共同素质,现代军事院校的特种兵训练班花大力气,不惜重金,目的就是使学员重新获得这些素质。现代的士兵要学习在野外捕猎生存,但史前的猎人和别的人作战吗?证据少之又少,而且经常相互矛盾。
带有矛伤的尼安德特人的髋骨根本不能当作证据,因为那有可能是在捕猎小组围猎的一团混乱中被别人失手误伤的;用过武器的人都知道,身旁的人手中的武器最危险。约35000年前上次冰河期接近尾声时开始出现的令人惊叹的洞穴艺术中,有没有显示狩猎文化中人残忍对待同类的图像呢?那时,智人已成为地球上唯一的人类。他们出现的时间比洞穴壁画才早大约5000年,但他们很快就把尼安德特人取而代之,史前史学家对此尚未提出任何可信的解释。世界各地的考古现场发现了几千处洞穴壁画,而当时人类的总数还不到100万。在最古老的,可能是35000年前画成的130幅壁画中,有人或类人的动物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些壁画中画的是死去或正在死去的人;还有人认为那些虔敬地描绘出来的形象上带有矛尖、投枪或箭头的图形。另有人持不同意见,认为显示人形的大多数壁画画的都是和平的景象,看似箭头的图形则可能有“性含意”,或只是无意义的线条。
无论如何,旧石器时代的人尚未发明弓箭。然而,在10000年前新石器时代开始时,发生了“一场武器技术的革命……出现了4种强大得惊人的新武器……弓箭、投石索、匕首……和狼牙棒”。后三种是在已有武器的基础上的改进:狼牙棒来自棍棒,匕首来自矛尖,投石索来自流星锤——那是一条两头安有包着兽皮的石块的皮绳,待把鹿或野牛赶到无路可走的时候,扔出去绊住它的腿。投枪的杠杆——梭镖投射器——可能也是投石索的前身之一,因为它们的原理是一样的。然而,弓箭是货真价实的新发明。可以视其为第一架机器,因为它利用活动的零件,把肌肉力量转变为机械力量。新石器时代的人是怎么想到这个主意的,我们只能猜测,但我们知道,弓箭一旦被发明出来,马上就传播开了;至于他们为什么要发明弓箭,很可能是与最后的冰川逐渐消退有关。温带气候变暖完全改变了猎物行动和迁徙的模式,原来肯定能找到猎物的古代深海沉积区域现在不在猎物的行动路线上了,而且,气候变暖使动物有了更广阔的游荡觅食的空间,这迫使猎人和狩猎群体想办法在较远的距离放倒转眼就会逃走的猎物。
最初的弓叫作单体弓,就是一整块木头,通常是一截小树,不像后来通常用树木的边材和心材做成的复合弓和大弓那样具有伸张和压缩的弹性,因此不如后来的弓射程远,力量大。然而,即使是简单形式的弓也改变了人和动物世界的关系。人狩猎时不再需要接近猎物,杀死猎物时不必冒着生命危险近距离接触它。从那时起,人可以远距离猎杀动物。洛伦茨和阿德里这样的行为学家从中看到了人与自然世界以及他的同类关系中一个新的道德范畴的开启。学会射箭的人是否也是第一批战士呢?
从新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中,可以看到似乎是描绘弓箭手互相冲突的画面。阿瑟·费里尔(Arthur Ferrill)声称,他从西班牙黎凡特的洞穴壁画中看到了战场战术的雏形;壁画中武士们在头领后面列队而站,成排放箭,在一个他称为“四人军”和“三人军”遭遇的场面中,甚至还有迂回的行动。从我们对雅诺马马人(他们会用弓,但不会砍削石头武器)和马陵人的了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列队、放箭和迂回都可以理解为展示武力的行为。比如,雅诺马马人的首领在冲突开始向着危险方向发展的时候,就拿出弓来威胁挥舞棍棒打斗的双方。马陵人在“小事”战争和“真的”战争中都从后方放箭,但距离很远,不会给人造成伤害。壁画上“四人军”和“三人军”的箭手相距咫尺,但那与其说是现实,不如说是壁画画家的处理方法。
即使把新石器时代的弓箭手视为现代世界中仍然幸存的狩猎群落的原型,也不能就此认为他们具有突出的武士素质;说他们爱好和平也太过武断。研究现存原始部落的人种学家大力主张,狩猎-采集的生活方式与一种令人钦佩的和平的社会守则相适应,甚至可能对其有促进的作用。南非卡拉哈里沙漠中的桑人(布须曼人)被一致认为是温良谦恭的模范,居住在马来西亚丛林深处的塞迈族也是温和的榜样。然而,若是根据现存狩猎群落的特点逆向推论我们共同祖先的行为,会出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现存群落的人也许和石器时代的人截然不同。比如,塞迈族除了打猎,还辅以耕种,那可是在洞穴壁画的时代根本不存在的谋生手段;而布须曼人毫无疑问被“边缘化”了:他们被放养牲畜的班图人排挤到了现在贫瘠的居住地,也许他们退让不争的习惯是因为不敢引起凶狠邻居的注意而养成的。
以狩猎群体为中心的社会的道德规范可能在合作和对抗之间摇摆不定。作为伟大的白人猎手典型的弗雷德里克·塞卢斯(Frederick Selous,1851—1917)19世纪80年代在现在的津巴布韦打猎时,发现随行的人群急剧扩大,几乎失去控制,因为盼望吃肉的当地人会尾随神枪手猎人以图分一杯羹。反过来,人种学家注意到,如果一个猎人老是没有斩获,他在狩猎群体中的权威就会急剧下降,原来靠他打猎养活的人甚至会骑到他的头上。同样,彼此相邻的群落可能会或者根据动物的迁徙模式,或者按肥年和瘦年交替的规律分享狩猎的机会;但它们也可能不管那些,紧紧守护自己的狩猎场,好像那是自己的私产一样,并对敢于越界狩猎的外人痛下杀手。早期对洞穴壁画做出解读的胡戈·奥伯迈尔(Hugo Obermaier)认为其中一幅显示了石器时代的人正在保卫自己的领地。埃及学家对在上埃及杰贝萨哈巴考古现场无人不知的第117号坑里的内容也持同样的看法,F·温多夫(F.Wendorf)注意到,墓穴中出土的59具骨架中,许多显示生前受过伤。骨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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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件物品直接相连,几乎所有物品所处的位置都表示它们是投射物的尖刺或矛尖,刺入了身体。这些物品不是殉葬品。许多位于脊椎附近,其他常见的位置有胸腔、下腹部、手臂和头部。有几件是在颅骨内部发现的,其中有两件仍嵌在(颅骨底部的)蝶骨上。它们的位置表明,它们是从下颚以下的部位进入颅腔的。</blockquote>
因为那些骨架几乎是男女各一半,骨头伤处没有愈合的痕迹,说明受伤后即刻死去,所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死者死于狩猎群体之间争夺领地的打斗,可能是由于冰河期尾声气候不稳定在努比亚地区造成突发性干旱引起的。
费里尔猜想,“这个考古现场可能给我们提供了关于史前战争的第一组大批的骨骸证据”。然而,也可能不是。另一位学者提出,这些尸体可能是在不同的时间被掩埋的。他们也许和杀死他们的人属于完全不同的文化,因为尼罗河河谷上游是新石器时代的大熔炉;那样的话,就完全不能用来说明石器时代狩猎者的凶猛好战。还有未经仔细研究的第四个可能性,即这些坟墓的确揭示了狩猎者之间作战的证据,但那是和雅诺马马人及马陵人的“突袭”或“群战”同类的活动。受害者既有男性也有女性,这一点可以作为这一种解释的佐证;费里尔所谓的“过分杀戮”是另一个佐证。“过分杀戮”在这里指对同一个人的多次伤害——在一个年轻女性的骨架里,发现了21个箭头或矛头。马陵人打“群战”就是要不分男女老幼,把他们所攻击的村子里的人杀得鸡犬不留;如果死者的伤使人猜想可能当时发生了大屠杀,那不正是人类多少世纪以来在许多地方干过的事吗?瑞典哥得兰岛有一个合葬地,里面埋着1361年维斯比战役中丧生的2000具遗体。发掘时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是许多遗体遭到了极为严重的残害,典型的是胫部多次受到剑伤,只有当人已经无法动弹的时候才有可能用剑砍成那样的伤。不过,我前面说过,“突袭”和“群战”都不应真正算作战争行为。它们都存在于“军事的地平线下”,应被视为大规模谋杀,而不是战争中的战斗。如果117号坑里的死者和攻击他们的人像最初的发掘者设想的那样,都来自狩猎文化,如果那些死者都是在同一时间被杀的,那么这种可怕的结果就进一步加强了这样的观点,即新石器时代的猎人充其量只是原始的战士,他们所属的群体没有专门的军人阶层,也没有“现代”的战争概念。他们无疑经常打斗,也伏击、突袭别人,可能还打“群战”;但几乎可以肯定,他们并没有组织起来去征服别人,或占领别人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