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驾驭战车的武士前来推翻国王,自立王朝的时候,城堡还寥寥无几。仅有的几座也不堪一击。约公元前1700年,属于闪族的希克索斯人开始由尼罗河三角洲进入埃及,很快就在孟菲斯建立了自己的首都。稍后,由汉谟拉比在公元前1700年建立的亚摩利王朝统治的美索不达米亚遭到了来自位于现代伊拉克和伊朗之间的北方山区入侵者的侵扰;到公元前1525年,那些入侵者似乎成了这块古老的两河平原的霸主。不久之后,来自伊朗东部大草原,属于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驾着战车进入印度河河谷,完全摧毁了那里的文明。最后,约公元前1400年,可能也是起源于伊朗大草原的武士驱车来到中国北方,靠着他们高超的军事技术和有墙保护的营地制度创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政权——商朝。
从战车的采用到战车御者征服欧亚文明的各个中心,这300年的时间是世界历史上最非同寻常的一段。它是怎么发生的呢?促成它的有很多技术上的发展,包括冶金、木活、鞣皮和制革,以及对皮胶和动物的骨和筋的利用,但最重要的是对野马的驯化和改良。即使在人的旅行工具改为汽车和火车的今天,马仍然使人热血沸腾,为之挥金如土。世界上的富豪以拥有纯种马来炫富。赛马是“王者的运动”,笃信共和政制的亿万富翁为它一掷万金;但要说拿出大部分身家在某匹马身上下注冒险一搏,没有几个国王或百万富翁比得上自信那匹马能赢的普通人。在赛马场上,最穷的人感到自己可以和最富的人平起平坐,因为如俗话所说,“动物能把所有人都耍了”。一匹马无论受到怎样的照拂,无论血缘多么纯正,都有可能因不舒服或闹脾气而使它的主人大失所望;反之,一匹名不见经传的马却可能力排众难坚持到底,使它的骑手、驯马师、养马师和主人一夜成名,让上千名卑微的赌马人满心欢喜,使赌注经纪人荷包失血。现代世界中的纯种马不可小觑,名马甚至比多数政治家都出名。最伟大的纯种马有如皇室:人们专门远道而来看它们比赛;它们后代的血统得到仔细的记录,同确定波旁王室或哈布斯堡王室后代的正宗血统一样一丝不苟。可以说,良马即王者。怪不得最早的一批良马造就了国王。
驾驭战车的武士
智人最初遇到的马非常可怜,是被捕猎的食物。在美洲,现代家马(equus caballus)的祖先——马科动物(equus)——被冰河期结束时进入新大陆的美洲印第安人杀绝了种。在旧世界,冰河期过后森林再度生长起来,马因此被挤出欧洲,来到没有树木的大草原上;那里的人先是猎杀它们,后来驯养它们做食物。在黑海以北第聂伯河上所谓“斯托格山(Srednij Stog)文化”的居民点,从公元前第四个千年的村庄遗址中挖掘出来的骨头大部分显然都是被驯化了的马的骨头。石器时代的人吃马肉,而不驾马或骑马,是因为那时的马背部不够有力,承受不了一个成年男子的重量,而人也尚未设计出可以套在马身上拉动的车。无论如何,人和马的关系都十分复杂。拿狗来说,虽然狗是群体动物,但一只狗似乎很容易和一个人建立关系,狗跟随主人可能在12000年前就开始了;而如果人想和某一匹马建立“相互关系”,就必须先把那匹马与马群分开,再单独予以驯服。
而且,石器时代的人没有理由认为马比其他马科动物更加有用。我们现在知道,其他的马科动物,如到处都有的驴、蒙古的蒙古野驴、西藏高原的藏野驴、西印度的印度野驴,以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土耳其的中亚野驴,由于遗传的原因,不可能经配种繁殖为体型更大、身材更壮、速度更快的物种。早期的家马外貌酷似现仍存在的普氏野马和直到19世纪仍奔驰在中亚大草原上的欧洲野马;而它们在毛色、大小和体型上又与驴、蒙古野驴和中亚野驴十分相像。基因分析表明,家马有64组染色体,与有66组染色体的普氏野马、有62组染色体的驴和有56组染色体的蒙古野驴各不相同;然而,在石器时代的人看来,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分别。家马尤其与欧洲野马难分难辨,都是短腿、粗颈、圆肚、鼓脸、硬鬃;欧洲野马现已灭绝,此前一切改进它的外貌或体质的企图显然都没有成功。
开始时,人用来拉车和骑乘的动物是牛,可能还有驯鹿,似乎根本没有想过用马或其他马科动物。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时,耕作务农的人发现,家养的公牛阉割后变得十分温顺,可以套上原来靠人力拉的犁在田里干活;在树木稀少的大草原或冲积平原上,用耕畜拉雪橇最自然不过了。后来,又给雪橇加上了固定的滚筒,从滚筒进步到安装在固定轮轴上的轮子应该不是难事,因为制陶工人已经在使用轮子了。在苏美尔的乌鲁克城出土的公元前第四个千年期间的一套石壁画显示了从雪橇到带轮雪橇顺理成章的发展。公元前第三个千年的一幅著名壁画叫作“乌尔的旗帜”,里面有一辆由4匹中亚野驴拉的四轮车,那是战场上国王的乘辇,也是他置放武器的平台,上有斧头、剑和矛。这种车用的由两块木头制成的车轮是从最早的实心车轮进化而来的。我们可以假设,苏美尔人发现用中亚野驴拉车比牛更好——中亚野驴跑得更快,也更有精神。
然而,中亚野驴虽然体型稍大,腿稍长一些,但它毕竟是驴,而小时候养过驴子做宠物的人都知道,这种可爱的动物有很大的缺点。它的犟脾气让主人毫无办法;它的痛点非常高,因此鞭子、马刺和嚼子对它作用不大;它只有后臀部能够承重,因此不能在它的背部前方“控骑”;它只有两种步态——走和跑,走起来比人走得还慢,跑起来飞快,刹不住。驴子的这些特点无论怎么配种都没能改变,所以它和蒙古野驴只能做些粗活儿。作为负重动物,驴子的远途跋涉能力和载货能力都非常有限;作为坐骑,它则是最后的选择。
因此,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时,驯化的马开始从肉用转为拉车之用,这应在意料之中。野生的小马体型各不相同,石器时代的小母马肩部离地才有12个手宽(一手宽等于4英寸),但较大的公马的高度可以超过15个手宽。牧人通过畜牧绵羊、山羊和牛已经掌握了初步的配种技术,用这种技术来改良马的品种自然是顺理成章。然而,改良品种可能不会马上奏效。选择性配种的动物生出的头几代通常体型会变小,所以这样配种生出来的马反而不适合当坐骑,拖曳力更是大大降低。此外,利用马来拉车还有一个过去没有的问题。驴子的拖曳力虽然不大,但使用穿过鼻箍的缰绳很容易控制它,它不会拼命地挣肩轭,因为那样会勒得它不舒服;温顺的公牛只需轻轻一挥鞭子,就会拉着连在它突出的双肩上所套的轭架上的车向前走。但是,要控制活泼得多的马,只能用给它戴嚼子的方法——关于马嚼的最好设计,养马的人至今仍争论不休;马的肩部太窄,轭架套不住,而在颈部套缰绳又会压迫它的气管。过了很久,人才逐渐发现,套马的正确方式是给它戴胸带——这个办法是中国人发明的——或者是给它的脖子套上有软垫的颈圈。在找到正确的方式之前,人驭马套马的方法其实是彼此矛盾的:为了指示它前进的方向,或要它改变速度,勒着马嘴把马头拉得向后仰起,这样很容易使马呼吸困难,步子因之放慢。
因此,上套的马不适合拉沉重的车子,也不适合拉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开始在欧洲出现的深耕犁。这意味着马拉的车需要尽量轻便,于是双轮车应运而生。历史学家斯图亚特·皮戈特在一篇引人入胜并极具说服力的文章中提到了关于交通工具的古今一同、四海皆准的心理,即快速漂亮的车子能提高车主的社会地位,无疑也能增加对异性的吸引力。他认为,从埃及到美索不达米亚,使用带辐条车轮的双轮轻便战车几乎同时突然出现,这是一种“技术的共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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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因素是由新动力提供的速度,而古时的小马要达到高速,车就必须轻便,马也要比过去更有耐久力。用结构工程学的概念来看,实心车轮的牛车可视为缓慢、沉重、用木材建成的压缩结构,而战车则是快速、轻便的木质结构,与弯木轮辋(车轮的部分)和车架合为一体。</blockquote>
如皮戈特指出的,这种战车的出现不可能不产生革命性的效果,哪怕只是心理上的效果:“人类陆上运动的速度一下子加快了近10倍,从牛车的每小时2英里到每小时20英里,现代仿制的埃及古战车用两匹小马拉着轻而易举地就能达到这个速度,因为战车加上挽具一共才重75磅。”(在此值得一提:直到两个世纪前,把偕美女驾车出游视为人生一大乐趣的约翰逊博士还认为,人体能承受的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英里。)
然而,战车的效果绝不仅仅是心理上的。它导致了战车武士这个群体的诞生。这些人武艺高强、能攻善战,只有他们能驾驭高度专门化、造价极为昂贵的战车,也只有他们会用与其相配的武器,如复合弓。在他们下面附属着一大群专业人员,如马夫、鞍工、车轮维修工、细木工、弓箭匠等等;要保持战车和马匹处于良好状态,这些人不可或缺。
这些战车御者是从哪里来的呢?绝对不是从西欧的大森林中来的,尽管那里有几块地方可能还有野马存在;西欧的森林对战车来说是一大障碍,那里御车贵族的出现因此至少推迟了500年。他们也不是从两河冲积平原来的,因为那里没有马。干燥、树木稀少、四通八达的中亚大草原无疑是野马的家乡,但尽管大草原除了春秋两季的沼泽期以外非常适合车辆通行,它却奇缺金属和木材这两项制造战车的必要物资,因此也不应该是战车的发源地。这样,通过排除法,关于战车和御车武士起源于大草原和文明的两河平原交界地区的说法看起来是比较可信的。
人们普遍认为,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期间,一个讲印欧语系语言、强悍好战的“战斧”民族从大草原西部迁移而来,征服了“大西洋沿岸用巨石建造房屋的和平民族”。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McNeill)在这一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一群掌握金属制作技术的人向“战斧”民族出售了战车这种造价昂贵但所向披靡的装备技术,使他们得以打败并统治了欧洲石器时代的人民;这群金属匠人自己也迁离了本土,不过是朝着相反的方向,从美索不达米亚迁向北部伊朗的大草原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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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元前第四个千年开始,这个高原上水源比较充足的地方就聚集了一个个农耕群落;公元前第二个千年期间,那里的农业活动可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在这些农耕定居点之间和周围的草原上居住着野蛮的游牧民族,他们在语言上与西部大草原的好战民族非常接近。这些牧人通过与农耕群落的接触,日益受到来自遥远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化中心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距公元前1700年之前不久,文明的技术和野蛮的力量似乎发生了至关重要的聚合。</blockquote>
这个聚合就是战车的发明或完善。
为什么战车御者或作为他们直接或间接的前身的游牧民族比他们以狩猎为生的老祖宗和耕地种田的邻居更加好战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一些神经脆弱的人听了害怕的因素,都与人如何杀死或豢养其他的哺乳动物有关。毋庸赘言,农耕活动降低了人的饮食中肉类所占的比例;我们知道,人转向谷物生产必然会减少蛋白质的摄入,因为耕作者把土地用来种庄稼,而不是做牧场;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种植者想把家畜多养几年,或是为了多挤奶,或是想让它们长得再大些后再宰杀,或是要用它们耕田,他们不急于一等家畜长大就马上宰了吃肉。结果,务农的耕作者不懂得如何把屠宰的动物分肌劈理,即使想杀死奔跑敏捷的年轻动物,也抓不住它们。原始的狩猎者虽然无疑屠宰的技术一流,但同样缺少捕杀的技能;他们注重的主要是追踪和围困猎物,不是如何精确地发出致命的一击。
另一方面,牧民学习宰杀动物和选择宰杀对象是理所当然的。他们对放牧的绵羊和山羊绝不感情用事;对他们来说,牲畜不过是长着蹄子的食物而已,它们提供奶和奶制品,包括黄油、凝乳、乳清、酸奶、发酵乳饮品和奶酪,但主要是提供肉,可能还有血。不清楚古时候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是否像东非的牧民那样从牲畜身上放血,但似乎有这个可能;他们肯定分批轮流宰杀每年出生的幼畜和年老的成畜,再加上受伤的、畸形的或生病的牲畜。这样的宰杀要求在杀死动物时尽量少破坏尸体及其宝贵的血液和内脏,也要尽量不引起畜群的骚动。干净利落地一击致命,这是牧民的一个主要技能。他们从屠宰的经验中获得的解剖知识无疑也帮助提高了这一技能;畜群中大部分雄性都需要去势,这是学习切割的又一个机会;接生羊羔和照顾畜群所需的粗略的兽医手术技巧也都有助于提高切割技能。
牧民在与文明世界安分守己的农民作战时如此冷血、如此善战,究其原因,他们管理畜群的经验和屠宰的技能起了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牧民和农民的战斗也许和雅诺马马人及马陵人的试探和拖延的战术无甚不同,也许还加上了程式性的内容。即使存在专业的武士阶层,这一猜测仍然站得住脚;由于没有铠甲和真正致命的武器,所以尼罗河王国在战斗中仍然沿袭了“原始”的习惯,苏美尔人的装备也并不比古埃及人的高明多少。在这样的技术条件下,打起仗来必然战线松散、纪律涣散,战场上战士容易扎堆,像畜群一样。然而,管理畜群是游牧民族的拿手。他们知道何时把一大群牲畜分成易于控制的不同小组,如何绕到侧翼来阻挡牲畜的后退,如何把四散的牲畜拢成一群,如何孤立头畜,如何胁迫大群的牲畜听从指挥,如何杀死选定的几头牲畜却不惊扰畜群,使之继续处于控制之下。
历史上后来描述的所有放牧民族的作战方法都显示了同一种模式。诚然,欧洲和中国作家笔下的匈奴人、突厥人和蒙古人从驾驭战车进步到了骑马作战,他们的战术因此更加有效,但他们作战方法的要素并未改变。作家们写道,这些人并不组建战线,或执意进攻。他们的办法是以松散的半月形队形接近敌人,从侧翼包抄机动力不强的敌人。一旦遇到强烈的抵抗,他们就撤后,意在诱使敌人冲锋追击,打乱编队。只有当在战斗中稳占上风的时候,他们才与敌人开展近身搏斗;搏斗中他们使用锋利的带刃武器砍杀,经常会砍掉敌人的首级或四肢;他们对敌人的武器轻蔑不顾,只穿戴最起码的护身甲。为占到优势,他们使用复合弓这个强大得令人恐惧的武器从远距离发射一阵阵箭雨,使敌人肝胆俱丧。公元4世纪的阿米亚诺斯·马尔塞来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写道:“战斗中,他们狂叫着成群扑向敌人。遇到反抗后,他们散开,但又以同样的速度卷土重来,任何挡路的东西都被踏碎踢翻……他们从极为遥远的距离外放箭的技能无与伦比,箭头是削尖的骨头,和铁一样尖利致命。”
直至今日,学者们仍就复合弓出现的时间争论不休。如果对一块苏美尔的石碑解释正确的话,也许早在公元前第三个千年时,人就开始使用复合弓了;到公元前第二个千年,复合弓的存在已是不争的事实,因为现存于卢浮宫的公元前1400年的一个金碗上明明白白地刻有它特有的洋葱形或“反曲”形状——那是我们所熟悉的“丘比特的弓”的形状,在华托和布歇笔下,法国的廷臣被丘比特的箭射中后个个神魂颠倒。复合弓不可能一下子出现,它的结构十分复杂,和战车一样,一定经过了几十年,甚至几世纪的多次改进,才最后定型。它在公元前第二个千年达到完善后,直到19世纪被更好的武器取代之前从未有过变化(最后使用它做战争武器的是满洲旗兵)。它包括一段细木条,或由几层木头压成的木条,外侧(“弓背”)用胶粘上一段有弹性的动物筋,内侧(“弓腹”)粘上成条的可压缩的动物角,通常是野牛角。胶用熬化的牛筋和牛皮做成,加上少量用鱼骨和鱼皮熬制的浆汁,涂上后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才能干透,涂抹时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和湿度……制胶和上胶需要很高的技巧,经常成为一种神秘的、半宗教的仪式”。
制作复合弓首先要准备好5块普通的或叠压的木条——一块中央把手、两块延伸柄、两块弓端。把它们粘在一起形成木头“骨架”,然后用蒸汽熏压成弧状,以后安弓弦就安在翘起的两端。下面要把蒸汽蒸过的成条的角粘在“弓腹”上。接下来把弓弯成圆形,把翘起的两端对起来捆牢,在“弓背”粘上动物的筋。然后就让它慢慢地“醒”,只有当它的一切部件都牢牢地成为一体后,才解开捆住它的绳子,给它上弓弦。给放松了捆绑的复合弓安弓弦需要很大的力气和技巧;弓的“拉力”通常以“磅”计算,一张复合弓的拉力可以达到150磅,而用一根小树做的简单弓或“单体弓”的拉力就弱得多了。
长弓的拉力和复合弓不相上下。到中世纪末,西欧的制弓匠学会了使用把树木的心材和边材合在一起的材料来制弓;它的原理也是利用弹力和压缩力的互相作用,箭手拉开弓时积蓄了压缩力,手指一松即释放了所积蓄的能量,使箭飞射出去。然而,长弓的缺点也正在于它太大了,只能由步兵的弓箭手使用。复合弓比较短小,安好弦后只有从人的头顶到腰部那么长,因此最适合在战车上或在马上使用。复合弓的箭比长弓的箭轻,最理想的重量是一盎司,但仍能达到300码的射程(记录表明,依惯性飞行时飞得更远),准确度也很高,100码开外就能穿透铠甲。箭轻反而更好,牧民武士可以携带大量的箭——箭囊里能装50枝箭,通过向敌人发射箭雨使其无还手之力,因此而赢得战争。
战车弓箭手或马上弓箭手的简单装备3000多年来一成不变。最核心的是弓、箭和放箭时保护拇指皮肤的扳指儿;重要的配件有箭囊和弓盒,用来保护弓箭不受温度和湿度变化的影响(温度和湿度都会降低弓箭的射程和准头)。这种装备在对复合弓箭手的最早描绘中可以看到,今天在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比宫展览的18世纪奥斯曼苏丹王王室宝器大部分都是复合弓装备。马背上的人的世界中还有许多其他东西也一成不变,包括帐篷、地毡、炊事用具、服装和游牧民族的简单家具。游牧的牧民把东西装在箱子里,把两个箱子用绳子连起来,一边一个驮在牲口背上,他们使用的锅和烧水壶是圆底的,便于摞在网篮里;突厥人用作战鼓的铜鼓其实就是在游牧民族用的大锅口上绷上皮子做成的。
除了装备和对动物习性的熟悉,随时可以拔营出发也是战车武士善于侵略性作战的原因。一切战争都需要运动,但对习惯定居的人来说,哪怕是短距离的运动也困难重重。他们的装备笨重难移;他们缺少可随时征用的运输手段,尤其是拉车的牲畜,因为田里的活计也需要牲畜;人和牲口的口粮都散碎而不易运输。习惯定居的人受不了露宿,但又没有帐篷;天气不好时,他们要躲避雨雪,没有防水的衣服;吃饭要定时,还要做熟。农民比工匠能吃苦,希腊人认为,农民因为从事叫作“ponos”的辛苦农活,所以锻炼得最适合打仗;但即使是农民和游牧的牧民相比也太娇气。牧人总是在运动中,吃喝要抓时间,无论刮风下雨都在路上,只需要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他的全部财产一声令下即可马上打包,他的口粮随着他拔营起寨逐水草而行。即使是特别受上天眷顾,冬夏有固定草场,可以按季节赶着畜群迁移的牧民也比定居的农民能吃苦得多。在贫瘠的大草原上,古时候各个游牧部落必须为了不多的几块牧场你争我夺,练成了世界上最强悍的民族。
美国汉学家欧文·拉铁摩尔在1926—1927年间沿着公元前第二个千年那些把战车带到中国的人可能走过的路,穿越了印度和中国之间1700英里的不毛之地;古人一路走来,经过一个个绿洲,花了几代人的时间。拉铁摩尔回忆说,和他一起旅行的大篷车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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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了游牧的牧人。他们许多敬神的仪式和自保的禁忌不仅传自蒙古人,而且也是出于游牧民族最原始的本能。他们努力讨好安抚各种精灵神怪。在这片光秃秃的无主土地上,危险四伏、资源稀少;他们这些到处游荡的野蛮人无时无刻不提心吊胆,而精灵神怪就暗地里跟在他们后面,藏在他们的帐篷附近。从在第一个营地搭起帐篷开始……火和水就有了特别的意义。每当在一个新地方架起帐篷后,烧好的第一壶水和做好的第一锅饭都必须拿一点儿扔到帐篷外。</blockquote>
即使大篷车队的食物和水味道很差,难以下咽,也不能破了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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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黎明起身,先……用最粗糙的茶梗、茶叶和茶末煮茶……在煮好的茶里放入炒过的橡子面或炒小米搅拌成稀糊糊喝下去。小米看起来像是鸟食,实际上也真是用来喂鸟的。中午时分,我们吃一天中唯一一次真正的饭,是用半熟的面团做成的。我们自带白面,每天都做同样的面团。在面粉里加水,揉成面团,然后揪成小疙瘩或切成粗面条……我们之所以喝那么多茶,是因为水不好。未经烧开的水绝不能喝……我们在各地都是从井里打水,各地的井水都含有很多盐、碱,我想还有多种矿物盐。有时水咸得简直没法儿喝,有时苦味很大。最糟糕的水……是稠的,几乎发黏,又苦又涩,难喝得要命。</blockquote>
拉铁摩尔遇到的游牧民族在喝茶和吃面粉这类生活习惯上也许与公元前第二个千年的游牧民族有所不同,但在其他方面,他们的生活方式恐怕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都同样受制于大自然的无边威力、多变难测和极端严酷。对任何能缓解如此艰苦的生活条件的事物,人一定都趋之若鹜。我们应从这个角度来考虑战车和复合弓这两个了不起的物品为什么起源于文明世界和游牧世界的交界处,至于它们如何起源,也许不必过分费力追究。
战车的基本部件,即轮子、车身、轴杆和金属配件,是文明的产物,因为它们的前身是为做农活和造房子所用的比较笨重的工具。至于是谁改善了这些部件,造出了可长途驱驰的轻便战车,考古学家至今仍各执一词,但他们没有讨论的问题是,战车是做什么用的。要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看一看人把战车用于何种用途:当然用它来打仗,但也用它来打猎。战车不怕路面的崎岖,猎人可以凭借它用复合弓射杀猎物,许多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出土文物都有这样的描绘;中国周朝的诗歌也表明战车是打猎用的车辆。
既然如此,战车和复合弓之所以同时出现,也许是因为它们满足了牧人的一个关键需要——为他提供了比奔跑更快的驱赶畜群的手段,也使他的机动性大为增加,能追上狼、熊和大型猫科动物等骚扰畜群的捕猎动物,或至少与它们相去不远。对用复合弓猎狼的猎人来说,战车绝对是出色的平台。猎人在战车上准确射杀跑动的猎物并不比以后的人骑在马上射猎更难,可能反而比较容易。后来,定居民族看到马背上的民族一面纵马驰骋,一面放下马缰拿起弓来一箭射倒猎物,不禁啧啧称奇。约翰·吉尔马丁(John Guilmartin)说,他们有这种本领是因为“大草原上的游牧民族花(无穷无尽的)时间……放牧守护牲畜,因此他们必须一直骑在马上,但没有别的事做……除了不断练习射箭……大草原上,人和动物都是动态的,无论是为了找食还是为了别的目的去射猎,目标都在不断的运动之中,所以需要经常练习射箭才有可能一箭中的。”如果把这段话里的“骑在马上”改为“驾驭战车”,意思仍然不变,解释也同样有理。
接近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时,学会了制造和使用战车以及复合弓的人发现,他们若是用原来为对抗攻击畜群的捕猎动物所采取的强悍手段来攻击定居民族,可以所向无敌;他们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就不得而知了。侵略者驾着战车从高地冲到宽阔的大平原上,打得美索不达米亚人和埃及人死伤累累,他们自己却毫发无损。面对成群没有铠甲的步兵,他们只在100~200码开外围攻,每辆战车的人员——一个驭车手加一个弓箭手——每分钟就可能射死6个人。10辆战车作战10分钟能造成500人以上的伤亡,这对当时人数不多的军队来说相当于索姆河战役的损失。面对这样不可战胜的强敌,被侵略的一方只有两个选择:或四散逃跑,或认输投降。对驾车来袭的侵略者来说,无论对方是逃是降,他们都能抓住众多的俘虏,然后可能很快就把那些俘虏当作奴隶卖出去。
普遍认为,大草原和文明社会之间最初的互相渗透是由长途商贩促成的。他们带着布匹、廉价的首饰和加工过的金属去和野蛮人交换他们能提供的有价值的物品,包括毛皮、锡,还有奴隶。无人知晓奴隶贸易是如何开始的。对习惯于成群驱赶四脚动物的游牧民族来说,这应该是很自然的事;特别是当牧民聚在一起庆祝节日的时候,外面的人也趁机携带货物前来,如拉铁摩尔所指出的,这种聚会“常常会变为集市”,而这样的集市可能就是最初的奴隶市场。如果牧民学会了抓获奴隶,然后把他们运到大草原的聚会点去出售,那么就可以设想,他们后来从高原挥师前去征服平原时,已经熟谙于抢夺奴隶和管理奴隶,并能够通过依附于他们的奴隶阶层对被他们征服的人民实施权威。
也许这就是为什么那些强悍的入侵者虽然人数不多,却不仅打败了比他们多得多的对手,而且还维持了一段时期对被侵略者的统治。驾驭战车的统治者也是奴隶主,这一点似乎是无可辩驳的。当然,战车出现之前,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就有了奴隶制,但驾驭战车的征服者可能进一步加强了奴隶制,特别是奴隶贸易。奴隶制传入欧洲可能是由来自小亚细亚的迈锡尼人带来的,但他们迁移到欧洲时并没有带来战车,到了公元前第二个千年中期才开始使用战车;同时,战车突然成为中东人作战的主要装备。中国的奴隶制始于商朝,而根据《梨俱吠陀》,印度河谷的战车征服者确立了奴隶制,成为后来种姓制的基础。
战车的迅速推广不应令人吃惊。当时可能出现了战车工业和战车市场,犹如今天的高科技军火工业和军火市场。新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花硬通货从中购买所谓的“尖端”武器,还认为买的那些轻便和易于运输的武器完全物有所值。战车技术一旦完善,复制起来应该不难,运输和出售更是容易;埃及的一幅约公元前1170年的浅浮雕显示一个人扛着一辆战车,复制的战车重量还不到100磅,这样看起来,浮雕里的人肩扛战车并非什么了不起的本领。战车的销路这么好,各地的工匠只要掌握必要的技术,必定争相生产。实际上,这一销路好、价钱高的产品生产的限制因素不是缺乏技术或原材料,而是缺少合适的马匹。拉战车的马必须经过千挑万选和严格训练。所知最早的马匹训练在公元前13世纪和12世纪的一批美索不达米亚文件中就有记载,如果其中关于驭马术的复杂词汇可作为依据的话,很早就开始训练马匹的花样骑术动作了;那时与现在一样,年轻的马儿顽劣难驯,无论以什么语言写下的叙述均证明了这一点。
至于谁是第一批驾驭着战车征服其他民族的人,可以从语言中寻找线索。入侵埃及的希克索斯人发源于阿拉伯沙漠北部边缘的半肥沃地区,讲的是一种闪米特语言。分裂并推翻了汉谟拉比的美索不达米亚帝国的胡里安人和加喜特人来自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在山中的源头一带,那里至今仍是世界上民族组成最复杂的地区之一;加喜特人的语言无法确定,属于小亚细亚语系,而在今天的土耳其建立了帝国的胡里安人讲一种印欧语言。入侵印度的雅利安人也讲印欧语言;在中国建立了商朝的驭车民族可能来自伊朗北部——也许是阿尔泰山中伊朗文明初具雏形的中心地带。
驭车霸主的身份模糊难定,这正表示了他们的主要特点:他们是破坏者,不是创造者,他们后来实现了文明靠的是采纳被他们征服的人民的礼仪、制度和宗教,而并未发展出自己的文明。美索不达米亚的汉谟拉比帝国成立于乱世之中。当时,叫作古提人和埃兰人的边民到处捣乱,弄得天下不宁。汉谟拉比帝国重掌了萨尔贡曾经行使的权威,再建了与萨尔贡时代相似的官僚制度和专业军队,以巴比伦为中心统治着整个帝国。然而,这个亚摩利人帝国的军队仍然是步兵,当公元前17世纪驾着战车的加喜特人和胡里安人冲破了帝国的边界大举来犯的时候,帝国的步兵完全抵挡不住。入侵埃及的希克索斯人虽然实际上成了埃及北部的统治者,但他们首先自己实现了埃及化,把埃及的一位神明奉为国神,还采纳了法老的行政方法。商朝似乎也采纳了中国北部原有的一种文化,没有带来自己的文化。铭文显示,商朝统治者善于驾车狩猎,用复合弓猎杀老虎和大角牛这类大动物;他们用活人献祭,可能是用奴隶,可能也用战俘。出土的墓葬品表明,只有他们有权使用青铜制品,他们治下的农民仍然使用石制工具。最终,在公元前1050—前1025年间,商朝被南方一个本地的王朝——周朝——推翻。周朝的人是从另一个来源学会了使用马匹和战车的。
驭车者在世界各地的暴政都很短命。似乎只有驭车入侵并统治了印度河文明的雅利安人不是因内乱垮台的,但是,有些学者认为,佛教和耆那教的兴起就是当地人民对雅利安人设立的种姓制度暴政的反应。约公元前1567年,埃及新王国的创始人阿摩西斯(Amosis)重振法老的雄风,把希克索斯人赶出了埃及。其他的驭车民族,如安纳托利亚——即现代土耳其——的赫梯人和现代希腊的迈锡尼人都是在公元前1200年前后被弗里吉亚人和多利安人这两个希腊北部的民族推翻的。可能正是迈锡尼人摧毁了克里特岛上的米诺斯文明,也是他们给了荷马创作描述特洛伊战争的史诗的灵感。然而,意义最为重大的是,美索不达米亚当地的人民在亚述乌巴列(Ashuruballit)国王的领导下,于公元前1365年左右打赢了反抗赫梯人统治者的旷日持久的战争,重新建起了他们古老的帝国,因其首都亚述尔城而得名亚述帝国。
我们对亚述人的印象来自在尼尼微和尼姆鲁德出土的精美无比的皇家艺术。从出土的艺术形象来看,亚述人似乎是驭车的民族。他们的国王和贵族肯定是驾驭战车的熟手,埃及新王国的法老后来也学会了驭车。然而,他们的祖先却不会驾车。必须看到,武士统治古老的神权国家产生的最重要、最持久、最凶险的结果是文明世界中国王作用的改变。古王国和中王国时期的埃及人很少打仗,就连萨尔贡的常备军队比起后来的亚述军队来,也如同一群乱哄哄的没头苍蝇。亚述人和埃及人从驭车民族那里学到了大规模作战的技巧和行为守则,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成了霸主。新王国的法老驱走了希克索斯人。在后来的年代里,埃及的军队乘胜前进,把埃及的边界远远扩展过尼罗河,一直延伸到叙利亚北部的高地。美索不达米亚的千里沃土缺乏天然屏障,四周强敌环伺、虎视眈眈,这使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永远如芒在背。亚述人赶走了胡里安人以后,主动出击,逐渐扩大了他们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多民族帝国的版图,包括入了今天的阿拉伯半岛、伊朗、土耳其,以及现代叙利亚和以色列的全部领土,因而解决了这个一直困扰着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问题。所以说,战车造就了好战的国家。战车本身也成为作战军队的核心。
战车和亚述
公元前8世纪,亚述的军队已成为睥睨六合的劲旅;它的一些特点为后来其他的帝国所竞相仿效,有些甚至流传至今。首先是后勤安排,包括给养库、运输队、架桥队。亚述军队是第一支名副其实的远程军队,能到离基地300英里远的地方去打仗,行军的速度直到内燃机车出现之前无人能及。
亚述人不把钱花在铺路上,那样做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气候极为干燥,下起雨来却又雨势凶猛,会把没有铺柏油的道砟冲走。但是,全国建有四通八达的皇家公路网,考古学家发掘出了大量的泥版,上面用楔形文字记录着土地登记的信息,里面经常提到皇家公路,以其作为田地的地界。军队的骑兵沿着这些公路能够以每天30英里的速度前进。即使对现代的军队来说,这个速度也是不慢的。当然,在中央平原以外的地方,或进入敌人的地盘后,道路的条件就差了,需要工兵在上山时或过山口时修筑道路。方便时还利用水运,虽然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都不利于航行,因为水下有暗礁,而且不同季节的水流变化很大。公元前7世纪初,赛纳克里布(Sennacherib)带着叙利亚的造船工人到尼尼微建造船只,准备对现代伊朗南部的埃兰用兵。他显然想要地中海航行的那种海船,但美索不达米亚河边的造船工人没有那个技术。船造好后,由腓尼基海员操舟沿底格里斯河前行,到船无法再往前航行的时候,用人力拉入一条通往幼发拉底河的运河,从那里驶入波斯湾,在那里装上士兵和马匹,去埃兰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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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需品、各种战争材料、战车和马匹储存在大仓库中,称为“ekal masharti”,意思是“列兵之宫”。公元前7世纪的亚述国王以萨哈顿(Esarhaddon)说,尼尼微的列兵之宫的建造者是“在我之前的国王……为军营提供必要物资,照料马匹、骡子,管理战车、作战装备和战利品”;它的“地方不够大,没法训练马匹和练习驾车”。无从得知军队开往战场时携带多少干粮,亚述人似乎主要靠在敌人的土地上抢粮。公元前714年,萨尔贡二世对北方强国乌拉尔图作战时,记录下他向一个被攻克的敌方碉堡送去了“谷物、油和酒”,但公元前703年,他的儿子赛纳克里布在美索不达米亚南部对迦勒底人作战时,却“让战士们吃光他们椰枣园里结的枣子和他们平原上的庄稼”。当时和后来一样,大军每到一处,都把敌人的粮食吃光,吃不下的就运走,然后毁掉敌人的土地。萨尔贡二世在对乌拉尔图的最后一次战斗中,破坏了灌溉水渠,抢劫了粮仓,砍倒了果树。
萨尔贡如此穷凶极恶,也许是因为仗打得很艰难;他的部队“无数次翻越大山”,“军心动摇,有哗变之虞。我无法减轻他们的疲惫,没有水让他们解渴”。作战地区在扎格罗斯山脉以北的凡湖和乌尔米耶湖之间的崎岖地带,那里至今仍被认为是大部队难以穿越的地区。就是在如此险峻的地方,亚述的工兵展示了他们的非凡身手。萨尔贡记录说,在乌拉尔图战争中,“我给我的工兵配发了坚硬的铜(可能是青铜)镐,用来砸石头就像砸石灰岩那么容易,他们把陡峭的悬崖峭壁刨成碎块,铺了一条好走的路”。亚述军队走水路更是得心应手。几世纪前,亚述拿西拔在对南边总是寻衅滋事的巴比伦作战时,“在哈里迪城那里渡过幼发拉底河……乘坐着我做的船——是我一路运来的皮船”。时至今日,伊拉克人还在用这样的皮船,它们可能是吹胀的单个羊皮筏子,但更有可能是叫作“克勒克”(kelek)的筏子——用木板做成筏面,下面安着好几个充气的羊皮囊。亚述军还用芦苇做船,今天,生活在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交汇处沼泽区的阿拉伯人仍在用芦苇船。亚述时期的浅浮雕显示了用芦苇船把拆散了的战车运过河流的景象。
亚述人的军事组织也具备了后来帝国军队的特点。首先,亚述帝国似乎是第一个征募士兵没有民族歧视的强国。它推行残酷无情的人口政策,为了确保国内安全,把有异心的人赶出家乡,强行迁移到遥远的地方,正如奥斯曼帝国和斯大林后来所做的那样;但与此同时,它又很乐意把治下的各族人民以及战俘召入行伍,只要他们对帝国忠心不二。把这些不同的人黏合在一起的是语言和共同的宗教:亚述人信奉一种原始的一神教,主神叫阿舒尔;他们的官方语言向其他语言开放,接纳其他语言的词汇,允许它们与官方语言同时使用,以利沟通。另外,像后来罗马帝国的情形一样,亚述帝国治下不同民族的人在军队中常常是主力军的附属军团,使用自己特有的武器,如投石索或弓箭。他们可能也在围城战中做工兵,在亚述的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他们攻打城墙的墙基、挖坑道、建造围城兵营,或使用围城器械。亚述人特别善于攻城。赛纳克里布攻打耶路撒冷的希西家(Hezekiah)的战争在《圣经·旧约》的《列王纪(下)》第18章中有所记载;据赛纳克里布的描述,“(他)不服从我的管辖。我下令建造路坡把攻城槌推上来,用步兵进攻,挖坑道,打破城墙,还动用了攻城塔车,就这样围攻并拿下了他的46个筑有高墙的城,还有周围数不清的村庄……至于他本人,我把他关在耶路撒冷他自己的王城里,像笼子里的鸟”。希西家没有做到宁死不屈,低头投降了,同意向赛纳克里布称臣纳贡。
尽管亚述的军队具备了帝国军队的许多特点,但它内心仍然是一支驾驭战车的军队。公元前691年,赛纳克里布在和埃兰人作战时,让他的宫廷史官记录下他如何“用标枪和弓箭穿透敌军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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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兰国王的大将军和他的一干贵族……被我像宰羊一样割断喉管……我训练有素的骏马奔驰腾跃,踏入他们的血流成的河;我的战车轮子溅满了鲜血和污秽。我杀得敌人尸横遍野……(有一些)套着马的战车,驭车人在激烈的战斗中丧了命,所以没有人驾驭;那些马不停地(在战场上)跑来跑去……至于(埃兰人的盟友)迦勒底人的那些酋长,我的猛攻把他们吓坏了,以为见了魔鬼。他们丢弃了帐篷,拼命逃跑,脚下踩着他们自己士兵的尸体……(恐慌中)他们吓得在战车里屎尿齐流。</blockquote>
如此逼真的细节说明,这是场你死我活的战斗;起因可能是埃兰人阻挡了赛纳克里布的军队去往底格里斯河的通路,因而像赛纳克里布的书记官指出的,也切断了他们的水源;如后来的事实经常证明的那样,这类情况下的战斗不是可打可不打,而是非打不可。然而,萨尔贡和乌拉尔图的最后一次战斗却表示出了一丝骑士品质:乌拉尔图的国王鲁萨给亚述人下了战书。
驾驭战车的大人物和后来的骑士一样,可能已经想到,他们之间的争吵最好通过二人对决来解决,步兵和其他的随从遵命在后方大致组成战斗线;如果战胜了,就由他们抢夺战利品;如果失败了,也由他们来承担后果。中国周朝的驭车武士明显有一套骑士的行为守则,记录表明周朝之后的春秋时期也是如此。公元前638年,在楚宋两国的一次交战中,宋襄公的作战大臣两次请命趁敌人尚未结阵之机发动攻击,理由非常合理,因为“彼众我寡”,但宋襄公拒绝了他的请求。在宋军兵败,宋襄公自己也受了伤后,他为自己的决定做出了这样的辩解:“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在驾驭战车的中国贵族的思想中,君子不为的其他做法包括在敌人逃跑中战车出了毛病时乘人之危(君子甚至可能会帮助他)、打伤国君、乘敌国国丧期间和出现内乱时发动进攻。
宋国后来的另一次战争中发生的一件事最好地说明了君子交战的行为:宋国公子的对手箭上了弦,射出后没有射中,但宋国公子还没来得及搭箭,对方已经又搭上了一支箭。宋国公子大呼:“僭先匪待,小人之为也。”(也就是说不是君子)。对手遂停手等他射箭,结果被他一箭射死。
这些规矩适用于决斗或者勇士之间的仪式性对抗。这样的对决需要事先做好安排。用战车进行的战斗似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乌拉尔图对亚述下战书挑战;春秋时代的中国人鄙视突然袭击,打仗时通常事先派使者安排好时间和地点;他们还要求耕田时给战车留出行动的地方,有很多铭文记载需要在战斗前填满水井和灶坑,以便让战车通过。即使在现代战斗中,如果需要武器的较量,也得准备战场;关于战场上的某些行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如必须标明雷区。古时候,后勤方面的困难经常是难以逾越的,把一支军队运到另一支军队左近要费九牛二虎之力,连续一两天在同一个地方给一支军队供应膳食简直难于登天。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应该整平战场,使武士的战车得以行动自如。公元前331年,亚历山大大帝在底格里斯河附近的高加米拉战场大败波斯人。他的对手——波斯国王大流士——不仅在开战前把战场弄得平平整整,而且还开了3条战车用的“跑道”。还应指出,亚历山大的手下曾恳求他趁夜偷袭,但被亚历山大拒绝;理由是如果打输了,他会蒙羞;即使打赢了,也胜之不武。
当亚历山大骑着他的名驹布塞弗勒斯打败了大流士时,战车作战已经有了将近1500年的历史,并逐渐开始过时;只有处于文明世界边缘的人,如反抗罗马入侵的不列颠人,还仍然将其作为战争的利器。然而,尽管战车流行了这么多年,但是我们并不清楚地了解它的性质;古史学家就战车的用途各执一词。比如,顾立雅教授认为,战车在中国人的战斗中是一个“机动的制高点”,他还引用奥本海默(Openheim)、威尔逊(Wilson)和格特鲁德·史密斯(Gertrude Smith)几位教授的话,说战车在埃及用作指挥所,在美索不达米亚和希腊用作战场运输工具;另一方面,M·I·芬利(M.I.Finley)教授则认为,荷马把战车描述为去参加战斗的“出租车”,那是他自己那个时代的做法,而《伊利亚特》中的人物在他们的时代采用的作战方法是不同的。
芬利的意见很有道理。宫廷艺术可能会渲染胜利,也可能会以古物为象征借古颂今,但它的性质决定它不能有嘲讽之意。所以,当骑士阶层的思想和服饰在维多利亚时代再度流行时,绘画中的女王丈夫身着甲胄看起来很自然,但若是把希特勒画得跨马披甲就太荒谬可笑了。显然,埃及的法老、亚述的国王和波斯的皇帝不认为自己被描绘为从战车上用复合弓射箭有什么可笑。他们的宫廷艺术家也许夸张了主上在战斗中的表现,但如果这些大人物希望被表现为驭车箭手的话,就可以推断,从公元前1700年左右战车出现到约1000年后它让位于骑兵,御车射箭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赢得战争的主要手段。
前面已经说过,最初使用战车的武士的优势在于他突然间极大地提高了在战场上行动的速度,在于他的复合弓可以远距离致人死命,也在于他的文化把杀戮视为理所当然。所有这些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都逐渐销蚀。对一种新武器的熟悉并不会导致轻蔑,但会激发反措施。遭到战车攻击的民族自己也获得了战车;不驾车作战的人学会了专打敌人拉车的马,组成防战车的列阵,使用防箭的盾牌,利用崎岖的地形使战车无法驰骋。尽管如此,既然对敌的两军将领都认为驭车作战是大出风头的事,双方就一定有默契,务必使战车在战斗中有用武之地。我们已经看到,程式或仪式在人类关于作战方式的概念中根深蒂固,只是因为到了后来,打仗一定要分出你死我活,作战方才不再遵守程序和仪式,但战争并非从来是必须打得你死我活的。
有记载的第一场战车战发生在公元前1469年巴勒斯坦北部的美吉多(Megiddo)。这场在埃及法老图特摩斯三世带领的军队和由希克索斯人领导的反埃及联盟的军队之间的战争几乎没有流血即告结束。美吉多一般也算作历史上我们知道日期、地点、作战双方和战斗情况的第一次战役。当时刚刚即位的图特摩斯三世积极推行埃及的新战略,对侵入他的尼罗河王国的外来人予以迎头痛击。他召集起军队,以每天10—15英里的速度——这是很快的行军速度——沿地中海海岸前进,然后经过加沙开进叙利亚边界的山区。敌人似乎觉得险峻的地形会阻拦他的来袭。通过大山有三条路可到达美吉多城;法老不顾劝阻,选择了最难走的一条,理由是可以攻敌之不备。大军走了三天,最后一天用来经过还不到两辆战车并行宽度的一个山口。那天晚上,图特摩斯三世在美吉多前面的平原上扎了营,第二天早上即布阵准备战斗。敌人也到了,但当他们看到埃及军队的两翼一直延伸到山谷的两边,法老在阵地中央的战车上亲临指挥的时候,一下子被埃及军队的气势镇住了,士气涣散,惊慌地向后方的美吉多城逃去。图特摩斯下令追击,但他的士兵在追击的路上停下来抢劫敌人留下的帐篷,结果让敌方的两支主力逃入了美吉多城。埃及人围着城修了一道壁垒,防止援军到来,但筑有高墙的美吉多城里有充足的水源,所以与埃及人对峙了整整7个月。这场战斗中只杀敌83人,活捉340人;然而,逃进城中的败军没有重整旗鼓,被围困的反埃及联盟的各位国王最终开城投降,把自己的孩子送出去做人质,并哀求法老“让他们呼吸生命的空气”。
埃及人这次胜利最宝贵的战利品是马匹,共缴获了2041匹战马;既然他们那时可能依然要进口纯种马,所以这些马匹一定是对他们战车部队的重要补充。没有记录表明美吉多战役中双方各投入了多少辆战车。但200年后的公元前1294年,拉美西斯二世在叙利亚南部奥龙特斯河边的卡迭石击败赫梯人的军队时,埃及军队似乎有50辆战车和5000名士兵;拉美西斯二世继承了新王国咄咄逼人的政策,在远离尼罗河三角洲的埃及战略势力范围的边缘主动挑起战争。一说赫梯人军队的规模大得多,有2500辆战车。这一定是夸大其词,若使用那么多战车会使战线长达8000码;但埃及的一幅描绘此次战争的浅浮雕显示了52辆战车,表明投入的战车数量相当多。
关于赫梯人是否使用复合弓有些疑问。出土文物显示,他们的战车武士通常是矛手,这可能说明了埃及人为什么能够在卡迭石幸免失败。无论如何,在美吉多和卡迭石,战车作战尚未达到公元前8世纪亚述帝国最强大时那么发达的程度。武器系统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被完全吸收,系统越复杂,时间越长。战车这个武器系统十分复杂,不仅包括战车本身,而且包括复合弓、马匹及其所有配套设备,而对被驭车的统治者征服的人民来说,这些都是他们所不熟悉的。若说埃及人和赫梯人驭车都不熟练,战车的潜力要等到以后亚述人发展起他们的战术时才得到充分发挥,那也一点儿不令人吃惊。到亚述人的时代,战车很可能像萨尔贡和赛纳克里布的书记官描述的那样,成了震惊恐吓敌人的武器。训练有素的马匹在驭手的驾驭下拉着战车疾冲而来,车上的箭手射出阵阵箭雨;战车成队行动,驭手训练有素,彼此呼应,两军战车之间的战斗一定就像我们现在的装甲车作战,谁能把对方的战车多破坏几辆,谁就打赢了战斗,而不幸地或愚蠢地挡了路的步兵则像谷糠一样被四处抛开。